网络直播著作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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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陪你看”、小说“为你读”等高互动性视频娱乐近来爆火,法官提醒—— 任性网络直播 当心被诉侵权(法治聚焦)
人民日报· 2025-05-08 06:27
网络直播著作权侵权案件类型 - 网络直播应用场景包括娱乐直播、电商直播、直播读书、直播授课等,不同场景侵权模式各异 [1] - 涉网络直播著作权案件涵盖音乐作品、视听作品、文字作品等常见类型,其中音乐作品侵权占比最高 [7] "陪你看"影视直播侵权案例 - 某科技公司在网站设置"陪你看"专区,提供影视作品直播及回放服务,被法院认定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 [2] - 法院判决某科技公司赔偿网络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8万元,认为其经营模式直接获利且明知侵权风险 [2][3] - 主播实时直播电视剧未获授权构成广播权侵权,平台需承担与收益匹配的责任 [3] 直播讲书侵权案例 - 主播刘某未经授权直播讲书并提供回放,侵害小说著作权人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判赔偿2万余元 [4] - 直播平台因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并履行管理义务,未被判连带责任 [5] - 法院强调直播讲书等新兴业态需遵守"先授权后使用"原则,平台需根据参与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5] 直播带货音乐侵权案例 - 电商直播账号运营方乙公司使用未授权歌曲作为背景音乐,被判赔偿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800余元 [6] - 根据著作权法,公开播送录音制品需向制作者支付报酬,直播行为属于规范范畴 [6] 行业现状与司法态度 - 直播行业高度依赖音乐作品,但尚未建立成熟的音乐作品直播授权模式 [7] - 法院明确不得以创新或服务为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平台需通过有效管理规避侵权风险 [3][5] - 行业需强化"先授权后使用"意识,建立授权付费机制并及时处理侵权纠纷 [7]
北京互联网法院:涉网络直播侵权案件多发,音乐侵权占比高
新京报· 2025-04-29 21:41
网络直播著作权侵权现状 - 网络直播侵害著作权现象呈多发态势 涉及作品类型众多 包括音乐 视听 文字作品等 [1] - "直播+"模式与电商 教育等领域深度融合 扩大了侵权场景多样性 [1] - 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涉网络直播著作权案件1195件 音乐作品侵权占比最高 [2] 侵权模式分析 - 主要侵权方式为直播间演唱他人歌曲 播放他人歌曲作为背景音乐 [2] - 新型侵权模式包括"陪你看(影视剧 体育赛事)" "为你读(小说)" "教你做(短视频)" [2] - 多为直播+回放并存模式 复合型侵权案件占比较高 [2] - 典型案例显示 "陪你看"专区经营模式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 判赔8万元 [3] 被诉主体分布 - 涉网络直播著作权纠纷案被诉主体分为三类 其中起诉直播平台案件量最多 达781件 占比65.36% [4] - 网络主播从业人数众多 直播时间自由 导致侵权行为发现及取证难度大 [4] - 权利人更倾向起诉直播平台 因平台兼具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内容提供者双重身份 [5] 行业数据与建议 - 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8.33亿 占网民整体75.2% 职业主播数量3880万人 [5] - 大量业余主播及部分职业主播缺乏基本知识产权保护常识 [5] - 建议直播平台建立主播准入培训制度 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5] - 建议主播遵循"先授权后使用"原则 积极寻求授权并支付费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