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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方:男子虚构被骚扰经历关联成都形象
央视网· 2026-01-28 18:46
事件概述 -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于2026年1月28日发布警情通报,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4岁,外市人)处以行政拘留并关停其相关网络账号 [1][4] 违法行为详情 - 违法行为人张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在其骑行主题的网络视频中,通过伪装声音、捏造剧情等方式,编造其被同性恋骚扰搭讪的虚假经历 [1] - 张某蓄意将上述虚构情节与成都进行地域关联,刻意制造话题、牟取利益 [1] - 相关视频引发大量不实解读,严重扰乱网络秩序,破坏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1] 法律依据与处理结果 - 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 [1] -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1][3] - 公安机关依法关停了张某的相关网络账号 [1][3] 官方立场与警示 - 公安机关重申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在网络活动中务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 [3] - 对于任何为了牟取流量而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煽动地域与群体对立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3]
成都高新公安:自媒体博主编造被同性恋骚扰搭讪虚假经历,已构成寻衅滋事,已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新浪财经· 2026-01-28 17:27
事件概述 -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关停其相关网络账号[1] - 张某为24岁外市男性 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 在其骑行主题网络视频中编造被同性恋骚扰搭讪的虚假经历[1] - 张某通过伪装声音捏造剧情等方式蓄意将虚假情节与成都进行地域关联 刻意制造话题牟取利益[1] 行为定性 - 张某的行为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严重扰乱网络秩序 破坏公序良俗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 - 相关视频引发大量不实解读 其行为是在明知会误导公众认知的情况下实施的[1] -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张某进行处理[1] 官方立场与监管信号 - 公安机关重申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在网络活动中务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恪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2] - 对于任何为牟取流量而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煽动地域与群体对立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2] - 警方呼吁携手共建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2]
成都警方:男子摆拍“吸阳气”等虚假视频蓄意制造地域和群体标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新浪财经· 2026-01-17 20:35
事件概述 -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于2026年1月17日发布警情通报,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的网络博主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关停其相关网络账号 [1][4] 涉事主体与行为 - 犯罪嫌疑人齐某为某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2025年12月以来,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并为后续直播带货牟利做准备,组织摆拍虚假视频 [1] - 齐某发布的视频含有“吸阳气”等虚假情节,并刻意关联成都,恶意将剧情影射至污名化成都男性群体,蓄意制造地域和群体标签 [1] 事件影响与定性 - 相关虚假视频传播量巨大,引发大量不实解读,严重扰乱网络秩序,破坏公序良俗,造成极为恶劣社会影响 [1] - 齐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 监管立场与行业规范 - 公安机关强调,对于任何为了牟取流量而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煽动地域与群体对立的行为,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3] - 呼吁在网络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共建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3]
成都警方:一男子为博流量摆拍视频污名化成都,被刑拘
新浪财经· 2026-01-17 20:35
事件概述 - 成都公安机关在1月16日与17日连续通报两起网络博主为博取流量编造虚假视频抹黑成都的案件 [1][3] 涉案人员与公司 - 犯罪嫌疑人齐某 男 25岁 为宜宾珙县人 系某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1] - 违法行为人孙某政 男 23岁 为山东枣庄市人 [3] 行为动机与手段 - 齐某自2025年12月以来 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并为后续直播带货牟利做准备 组织摆拍并发布含有“吸阳气”等虚假情节的视频 [1] - 孙某政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 故意以其所谓“同性恋身份”为噱头编造剪辑发布虚假视频 [3] - 两人均蓄意将剧情恶意关联并影射至成都 旨在制造地域和群体标签 煽动对立 [1][3] 行为后果与影响 - 相关视频传播量巨大 引发大量不实解读 [1] - 行为严重扰乱网络秩序 破坏公序良俗 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1][3] 处理措施与法律依据 - 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其相关网络账号已被依法关停 [1] - 孙某政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 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3] - 公安机关重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为牟取流量而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煽动对立的行为 [1]
为“吸粉引流”进行直播“谩骂”,3人被行拘
中国新闻网· 2025-11-10 10:47
案件概述 - 山西晋中介休市公安网安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扰乱网络秩序的案件 [1] - 违法行为人为闫某(35岁)、李某强(32岁)、曹某阳(36岁) [1] - 案件发生时间为2025年8月 [1] 违法行为与动机 - 涉案人员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直播变现、牟取利益 [1] - 在直播间公然漠视法律与道德底线 [1] - 刻意选取社会热点事件作为话题 [1] - 多次使用粗言恶语对他人进行挑衅、攻击和侮辱、谩骂 [1] 行为影响与后果 - 行为引发大量网友关注和讨论 [1] - 挑动了网民负面情绪,加剧了观点对立 [1] - 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1] - 行为已严重扰乱网络空间公共秩序 [2] 处理结果与法律依据 - 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3]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3] 监管提示与行业规范 - 网络空间有法可依,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4] - 警示通过“互骂”“互撕”等低俗恶俗手段吸引流量、谋取利益的行为涉嫌违法违规 [4] - 此类行为严重污染网络环境 [4] - 短暂的“热度”背后,可能是伴随终身的违法记录 [5] - 呼吁广大网民及网络主播自觉恪守网络行为规范,坚守法律底线 [5] - 倡导以文明姿态上网,以理性方式表达,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