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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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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销售“儿童色情特征”情趣娃娃,当地通报:已要求其停产
观察者网· 2025-12-03 19:47
监管行动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文化、卫健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针对涉嫌生产售卖具有儿童色情特征“情趣娃娃”的企业进行核查处置 [1][2] - 联合调查组已要求涉事企业立即暂停生产并接受调查 [1][2] - 惠阳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排查,加强对此类企业的监管 [2] 行业产品与市场现状 - 电商平台存在将具备性功能的成人情趣用品,通过“BJD手办”、“动漫人偶”、“二次元关节可动”等标签进行销售的现象 [3] - 相关产品高度复刻儿童面庞与体态,身高范围在70厘米至140厘米之间,价格从数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3] - 源头工厂位于广东东莞、惠州,支持40厘米至170厘米身高定制,并提供加热、夹吸等情趣功能,此外还生产“孕妇娃娃” [3] 社会影响与行业反应 - 公益组织认为生产销售带有儿童色情特征的娃娃公然挑战公序良俗,冲击儿童保护共识,散播儿童软色情风气 [3] - 作为应对措施,多家电商平台已处置下架“儿童形象情趣玩偶” [4]
女主播拒绝与粉丝“恋爱”,遭公司起诉
新浪财经· 2025-12-03 11:41
案件背景与合同约定 - 褚女士与某经纪公司于2023年6月签订为期一年的《艺人主播经纪合同》[1][3] - 合同约定主播每月需完成25天有效直播(每天超6小时)和21条合格短视频,达标后可获得每月9000元保底收入及礼物分成[1][3] - 合同规定若主播擅自解约,需支付高额违约金[1][3] 经纪公司违约行为 - 2023年10月,经纪公司为获取更多收益,指使主播与粉丝假意建立"恋爱关系"以索取打赏[1][3] - 经纪公司工作人员直接登录主播微信账号冒充本人与粉丝聊天索要礼物[1][3] - 在主播拒绝后,经纪公司无依据判定其正常直播为"无效",致其长期无法获得每月9000元保底收入[1][4] 法院判决与法律认定 - 法院认定经纪公司要求建立虚假"恋爱关系"等行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和合同约定,构成根本违约[2][4] - 法院认为主播在经纪公司根本违约情况下停止直播不构成违约[2][5] - 宝山区法院驳回经纪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包括索赔违约金30万元及律师费1万元[2][5]
求打赏,经纪公司要求主播与粉丝“假恋爱”?法院判了
新京报· 2025-12-02 15:40
行业运营模式 - 经纪公司与主播签订经纪合同,约定主播每月需完成25天有效直播(每天超6小时)和21条合格短视频,达标后可获得每月9000元保底收入及礼物分成 [1] - 部分经纪公司为追求流量和打赏收益,要求主播与粉丝建立虚假“恋爱关系”以诱导打赏,甚至直接登录主播账号冒充本人与粉丝互动 [1] - 网络直播行业经济蓬勃发展,但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运营行为,损害网络空间健康秩序 [1][2] 合同条款与纠纷 - 经纪合同约定若主播擅自解约需支付高额违约金 [1] - 经纪公司在主播拒绝其不当要求后,单方面判定主播的正常直播为“无效”,影响其收入 [2] - 经纪公司因主播停止直播而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违约金30万元及律师费1万元 [2] 司法判决与影响 - 法院审理认为经纪公司要求主播建立虚假关系诱导打赏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及公序良俗原则,构成根本违约 [2] - 法院判决驳回经纪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2] - 司法判决明确合同的履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对类似行业行为具有规范意义 [2]
天津宁河:以案释法倡导爱老孝亲
人民网· 2025-11-25 09:09
案件核心判决 - 法院驳回二儿子要求继承和分割老人遗产的诉讼请求 [1] - 判决依据为二儿子未对老人履行赡养义务且无法证明其出资建房 [1] - 无证据证明老人生前居住的房屋为老人遗产 [1] 案件事实细节 - 老人生前育有二子一女,曾与两个儿子签署赡养协议约定由儿子出资建房并每年给付120元养老费和米面 [1] - 二儿子无法提供为老人出资建房的证据 [1] - 子女的两个舅舅出庭证明二儿子未履行赡养义务 [1] - 老人丧事由哥哥出资操办,二儿子仅在送终时短暂到场未参与善后事宜 [1] 案件社会意义 - 法院通过以案释法维护公序良俗 [2] - 判决弘扬了爱老孝亲的传统美德 [2]
物权之外还有伦理责任,岂能为留学逼重病父亲腾房
南方都市报· 2025-10-31 20:15
案件核心事实 - 女儿作为房产证登记产权人起诉要求变卖房产以筹集留学费用[1] - 房产是女儿6岁时父母登记在其名下的赠与[1] - 父亲自2010年患脑梗后被评定为二级伤残生活难以自理且名下无其他房产[2] - 姑姑作为护理人对患病的弟弟进行照料[2] - 父母离异后女儿与父亲聚少离多情感疏离[3] 法院判决依据 - 判决驳回女儿诉请依据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强调敬老孝亲是应有的底线[1] - 案涉房屋本质是基于亲子关系的赠与具有家庭保障与情感寄托属性[2] - 机械适用物权规则同意腾房诉求可能导致父亲无家可归有违赠与初衷构成权利滥用[2] - 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女儿权利行使应受赡养义务限制[2] - 司法不能仅充当产权裁判者更应成为伦理守护者保障父亲基本生存权[3] 案件社会影响与意义 - 法院判决强调权利义务对等是对家庭伦理与法律责任的双重确认[2] - 姑姑的良善照料行为应受法律保护与鼓励而非因房产纠纷受冲击[2] - 判决避免纵容以个人发展为由忽视家庭责任的行为对社会道德底线产生负面影响[3] - 判决不仅是法律裁决也是一次对家庭关系的修复尝试提醒子女不可推卸的伦理责任[3]
民间借贷和解起风波,清明节打款引争执
扬子晚报网· 2025-10-22 15:51
案件背景与核心纠纷 - 案件为张某与谢某之间的民间借贷执行纠纷,双方于2024年初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谢某自2024年3月起至2027年7月,每月偿还2500元[3] - 纠纷升级源于谢某多次选择清明、中元等传统祭祖节日进行还款,张某认为此举构成冒犯,而谢某称这是对张某曾在自家附近烧纸行为的回应[3] - 本应承载追思感恩之情的传统节日,沦为双方斗气泄愤的工具,存在妨害社会及司法秩序的风险[4] 司法介入与调解过程 - 面对矛盾激化,法院依法传唤谢某,对其不当行为进行训诫,并送达《预处罚通知书》[4] - 在法律威严与传统文化的双重引导下,谢某深刻认识到错误,当场提交书面悔过书[4] - 法院以谢某悔过为契机开展调解,引用“冤家宜解不宜结”古训,劝说双方放下嫌隙,理解传统节日的核心价值在于敬畏与感恩[5] 案件结果与履行情况 - 谢某主动提出加速履行还款义务,于2025年9月分两次将剩余的55000元借款全额支付给张某[5] - 原定持续至2027年7月的履行计划,提前22个月顺利完成[5] 法官观点与文化内涵 - 清明、中元等祭祖节日承载着“慎终追远”的深厚人文情怀,核心要义在于心怀敬畏和感恩[6] - 任何将传统文化工具化、庸俗化以宣泄情绪、激化矛盾的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可能触犯法律[6] - 法院在处理涉及传统文化元素的纠纷时,应深入挖掘文化精神内涵,以“以文化人、以理服人”的方式引导当事人,结合法律刚性与文化温度[6]
法治在线丨主播拒“擦边”博流量与MCN机构起纷争 法院这样判→
央视新闻· 2025-09-11 17:28
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 舞蹈主播赵女士与MCN机构签署为期三年合作协议,机构支付7万元签约费,并对合作形式、直播内容、直播时长等进行约定 [2] - MCN机构运营人员教导赵女士在古典舞中加入现代舞元素,建议跳尺度更大的性感舞蹈,并指导其如何引诱用户进行直播打赏 [4] - 运营人员发送视频供赵女士学习,建议加大舞蹈尺度,指导其抓住粉丝心理,引导想看擦边内容的用户刷礼物,导致赵女士直播账号因“存在低俗诱惑或相应倾向的内容”多次被平台短暂封禁 [6] - 赵女士意识到“出格”直播不妥,主动与MCN机构协商解约,但双方就违约金数额未能达成一致,赵女士停止直播 [8][10] - MCN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合作协议,要求赵女士退还7万元签约费并支付20万元违约金,理由为赵女士直播天数、时长未达协议标准且擅自停播构成违约 [10][12] 双方主张与法院判决 - 赵女士一方主张MCN机构引导“擦边”内容,运营人员教导其利用话术引诱粉丝打赏,行为超出正常运营指导范畴,是导致其无法继续履约的根本原因 [14][15] - MCN机构主张聊天记录仅能证明双方曾沟通舞蹈风格问题,不能证明公司有强行要求,主播作为成年人有权选择演绎方式,机构未进行诱导或强迫,违反平台规则是主播自身过错 [17] -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赵女士以停播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支持MCN机构解除合同的主张 [19][21][22] - 法院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MCN公司运营人员对直播内容的指导存在明显违背公序良俗的低俗内容,双方均有过错 [24][25] -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合作协议,赵女士返还签约费,驳回MCN机构要求赵女士赔偿违约金及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27] 行业影响与合规启示 - 法官提醒主播与MCN机构签约时需明确直播内容与合规要求,如遭遇“越界”要求应留存证据、合法维权,不应为短期利益妥协而触碰平台规则或法律底线 [29] - MCN机构应摒弃“低俗博流量”的短视思维,以正向内容策划助力主播发展,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直播生态 [29] - 法院判决否定了MCN机构将“逐利”凌驾于合规与道德之上的失当行为,同时警示运营公司与网络主播均需共同守好合规底线,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29]
主播拒“擦边”博流量与MCN机构起纷争 法院这样判→
央视新闻· 2025-09-11 16:32
合作纠纷背景 - 舞蹈主播赵女士与MCN机构签署为期三年合作协议,机构支付7万元签约费[1] - 协议对合作形式、直播内容、直播时长等进行约定,要求每月直播天数不低于25天,每天直播时长不低于5小时,每月总时长不低于135小时[4] 运营指导内容 - MCN机构运营人员教导赵女士在古典舞中加入现代舞元素,建议跳尺度更大的性感舞蹈[1] - 运营人员指导赵女士如何引诱想看擦边内容的用户进行直播打赏,并发送视频供其学习[1][2][4] - 运营人员教授话术引导粉丝,例如"单独给你开私密看,属于你一个人"等[4] 违规后果与争议 - 赵女士直播多次被平台认定"存在低俗诱惑或相应倾向的内容"违规,账号遭短暂封禁处理[2] - 赵女士主动与MCN机构协商解约,但就违约金数额未能达成一致,随后停止直播[2][3] - MCN机构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协议,赵女士退还7万元签约费并支付20万元违约金[3][4] 法院判决结果 -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合作协议,赵女士返还签约费,驳回MCN机构要求赔偿违约金及律师费的诉讼请求[9] - 法院认定双方均存在过错,MCN机构教导擦边直播,赵女士自身进行违规直播[7][8] -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MCN机构运营指导存在明显违背公序良俗的低俗内容[8]
“粉丝见面”女生被开除事件,到底谁在作恶?
虎嗅· 2025-07-16 09:51
事件概述 - 2024年底大连工业大学学生李某某与乌克兰电竞选手Zeus的亲密互动视频被后者发布至粉丝群引发网络热议[1] - 2025年7月8日校方发布公告拟对李某某给予开除学籍处分[4] - 处分依据为2024年12月16日的不当行为造成恶劣负面影响[4] 舆论争议焦点 - 隐私权争议:公告使用实名被部分舆论质疑侵犯隐私[6] - 法律程序争议:校方引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款存在适用错误[8] - 性别议题争议:事件被部分舆论解读为"荡妇羞辱"[16][21] - 身体自决权争议:涉及个人自由与社会规范的边界讨论[28][30] 涉事主体行为分析 - Zeus行为:在粉丝群传播亲密内容被指为惯犯[14] 发表声明推卸责任[11] - 李某某行为:拒绝与校方沟通长达数月[9] 被指违背公序良俗原则[28] - 校方行为:采用公告送达方式保障申诉权[7] 但法律条款引用存在瑕疵[8] 社会影响层面 - 暴露现代社会共识机制面临的挑战[32] - 反映价值观冲突导致的社会撕裂[33] - 引发对跨国两性关系规范的讨论[26] - 凸显媒体在事件中的推波助澜作用[18][23]
花30万“买”名校入学资格?法院:合同无效,全额退款
新京报· 2025-06-17 17:52
案件概述 - 家长轻信"免试入名校"承诺支付30万元费用,但孩子入学体验与统招生差异显著[1] - 学生小陈因故未参加高考,母亲刘欣通过中间人宋强试图获取名校入学资格[1] - 宋强承诺无需高考成绩即可安排入学,收取30万元"办事费"[1] - 实际入学后发现教学地点在校办工厂,教学方式与统招生不同,学生主动退学[1] 法院判决 - 法院认定委托合同违背公序良俗,自始无效[2] - 判决收款方宋强全额返还30万元费用[2][4] - 法院指出合同目的侵害高考招生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2] - 宋强关于已办妥入学的主张被驳回,退学原因不影响合同无效性质[3] 法律依据 - 依据《民法典》第八条认定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无效[2]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要求返还财产[2] - 法院强调高等教育资源必须通过公平竞争获取[4] 社会警示 - 试图绕过统一招生制度的行为均属无效[4] - 公众签订合同时需审查内容合法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