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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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见面”女生被开除事件,到底谁在作恶?
虎嗅· 2025-07-16 09:51
事件概述 - 2024年底大连工业大学学生李某某与乌克兰电竞选手Zeus的亲密互动视频被后者发布至粉丝群引发网络热议[1] - 2025年7月8日校方发布公告拟对李某某给予开除学籍处分[4] - 处分依据为2024年12月16日的不当行为造成恶劣负面影响[4] 舆论争议焦点 - 隐私权争议:公告使用实名被部分舆论质疑侵犯隐私[6] - 法律程序争议:校方引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款存在适用错误[8] - 性别议题争议:事件被部分舆论解读为"荡妇羞辱"[16][21] - 身体自决权争议:涉及个人自由与社会规范的边界讨论[28][30] 涉事主体行为分析 - Zeus行为:在粉丝群传播亲密内容被指为惯犯[14] 发表声明推卸责任[11] - 李某某行为:拒绝与校方沟通长达数月[9] 被指违背公序良俗原则[28] - 校方行为:采用公告送达方式保障申诉权[7] 但法律条款引用存在瑕疵[8] 社会影响层面 - 暴露现代社会共识机制面临的挑战[32] - 反映价值观冲突导致的社会撕裂[33] - 引发对跨国两性关系规范的讨论[26] - 凸显媒体在事件中的推波助澜作用[18][23]
花30万“买”名校入学资格?法院:合同无效,全额退款
新京报· 2025-06-17 17:52
案件概述 - 家长轻信"免试入名校"承诺支付30万元费用,但孩子入学体验与统招生差异显著[1] - 学生小陈因故未参加高考,母亲刘欣通过中间人宋强试图获取名校入学资格[1] - 宋强承诺无需高考成绩即可安排入学,收取30万元"办事费"[1] - 实际入学后发现教学地点在校办工厂,教学方式与统招生不同,学生主动退学[1] 法院判决 - 法院认定委托合同违背公序良俗,自始无效[2] - 判决收款方宋强全额返还30万元费用[2][4] - 法院指出合同目的侵害高考招生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2] - 宋强关于已办妥入学的主张被驳回,退学原因不影响合同无效性质[3] 法律依据 - 依据《民法典》第八条认定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无效[2]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要求返还财产[2] - 法院强调高等教育资源必须通过公平竞争获取[4] 社会警示 - 试图绕过统一招生制度的行为均属无效[4] - 公众签订合同时需审查内容合法性[4]
女子逼男友签百万“分手费”,起诉被驳回
人民网· 2025-06-01 08:50
案件背景 - 陈某以死相逼前男友赵某写下100万元借条作为分手补偿凭证,分手后持借条起诉要求还款 [1] - 法院查明双方实际不存在借贷事实,《借款协议》实质是附分手条件的赠与合同 [2] 法律判决依据 - 根据民法典第679条,自然人借款合同需实际交付借款才生效,本案无资金交付故协议无效 [2] - 协议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属于无效法律行为,赠与合同在财产转移前可撤销 [4] - 法院最终驳回陈某全部诉讼请求 [3] 案件法律焦点 - 民间借贷需同时具备借款合意(借条)和实际交付行为,本案缺乏后者 [4] - 情感债务转化的虚假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借条可能反证胁迫行为的违法性 [4][5] -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活动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本案赠与条件触碰法律底线 [4] 社会影响与行业启示 - 近年"分手费""青春补偿费"类诉讼频发,但缺乏合法性的协议易成"法律白条" [5] - 司法机关需强化借贷背景审查,打击虚构债务和胁迫签约行为 [5] - 案件明确公序良俗优先于私力救济,为同类纠纷提供裁判范本 [6] 公众认知误区 - 部分人存在"白纸黑字即有效"的错觉,忽视借贷事实的核心地位 [5] - 情感勒索者利用对方愧疚感获取控制权,法律不纵容此类行为 [5] - 案件引发对"情感绑架"的广泛讨论,推动理性处理情感纠纷的普法需求 [5][6]
民法典颁布五周年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央视网· 2025-05-25 10:11
民法典典型案例专题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系列专题,首个专题聚焦"传承中华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司法裁判弘扬传统美德和核心价值观[1] - 典型案例涵盖见义勇为、孝亲敬老、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旨在通过司法裁判促推良好社会风尚[1] 见义勇为案例 - 柴某在救助顾某过程中受伤,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83条判令受益人顾某补偿7000元[2][3] - 法院认定见义勇为行为值得褒扬,补偿数额综合考虑受伤情况、救助作用及已获奖励等因素[3] - 该裁判为类似案件提供规则指引,彰显鼓励好人好事的司法立场[4] 网络直播行业案例 - 某传媒公司要求主播段某隐瞒已婚事实并与观众保持暧昧联系,法院认定该要求违背公序良俗[5][6] - 法院驳回传媒公司违约金诉求,支持主播拒绝低俗直播的行为,维护网络主播合法权益[7] - 裁判体现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秩序、营造健康网络空间的司法立场[8] 直播带货欺诈案例 - 主播焦某虚构"解救受困母女"故事诱导消费者购买玉器,涉案金额10328.1元[10] - 法院认定焦某行为构成欺诈,判令退一赔三共计41312.4元[11][12] - 平台因及时处置违规账号并提供卖家信息,免除连带责任[12] 赡养义务与继承案例 - 高小某30年未尽赡养义务,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遗弃,判决丧失继承权[15][16] - 裁判强调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因父母经济状况或身体健康而免除[17]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 - 喻某在交通事故后"挂床住院"434天无实际治疗,法院对该部分赔偿诉求不予支持[20][21] - 最终判决赔偿40余万元,较原诉求减少约20万元[21] - 裁判明确反对通过"挂床住院"获取不当利益的不诚信行为[22]
花钱托关系就能上名校?
人民网· 2025-05-24 08:30
案件背景 - 李某为儿子"小升初"通过非正常渠道委托赵某办理名校入学手续,支付43万元"委托服务费" [1] - 赵某承诺通过"内部关系"办理成都市某名校入学手续但未兑现 [1] - 双方协商后赵某出具欠条承诺2025年1月底前还款43万元但到期未履行 [1] 法院判决 - 法院认定委托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但欠条具有法律效力 [2] - 赵某需返还43万元及逾期利息,双方服判息诉 [2] - 法院指出此类行为扰乱招生秩序,损害教育公平 [2]
“朱雀玄武敕令”改名之争的背后
中国青年报· 2025-05-02 09:30
姓名权与公序良俗 - 自然人享有依法决定、使用、变更姓名的权利,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1] - 公序良俗的界定存在争议,需平衡个人意愿与社会文化秩序[1] - 改名需符合传统姓名文化伦理,避免侵犯他人权益或造成外界负面观感[2] 姓名文化与社会属性 - 姓名作为文化符号需体现个体社会定位与身份认同,遵循"正名"传统[2] - 现代取名倾向文雅简约,避免夸张/怪异用字以符合主流审美[3] - 神圣化或帝王类姓名易引发争议,民间传统认为名字不宜"太大"[3] 虚拟与现实姓名差异 - 游戏ID允许夸张命名体现娱乐性,现实姓名需具备法律契约性[3] - 真实姓名绑定户籍/身份证等法律文件,变更需谨慎考虑稳定性[4] - 案例中"朱雀玄武敕令"反映年轻人对传统文化元素的解构心态[3] 典型案例分析 - 00后男子从"朱云飞"更名为"朱雀玄武敕令",后申请48字姓名未获批准[1] - 更名行为引发对姓名长度、文化符号及公序良俗的公共讨论[1][3] - 亲属难以理解超长姓名,反映代际间命名理念差异[1]
姓名权边界岂容随意突破
北京青年报· 2025-04-28 21:54
姓名权与公序良俗的平衡 - 自然人享有依法变更姓名的权利 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案例中前两次奇特改名被受理 第三次"周天紫微大帝"因含尊称被直接驳回 [1] - 姓名承载社会文化功能 过度标新立异会导致求职受阻 社交困扰 长期可能影响信用评估与职业发展 [1] - 频繁改名消耗公共资源 需审核材料更新系统 极端案例暴露身份管理隐患 [1] 年轻一代的个性化命名趋势 - 00后群体通过突破传统字数限制(四字名至六字名)重构身份标识 展现强烈的自我表达诉求 [2] - 虚拟世界符号向现实身份延伸 反映代际文化差异 但需警惕逾越公序良俗边界 [2] 法律实践与社会治理的改进方向 - 当前司法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 因公序良俗缺乏细则标准 导致姓名权案件执法不统一 [2] - 立法需将公序良俗原则具象化 明确禁止使用宗教神话等特殊称谓 最高法应发布指导性案例 [3] - 社会需加强文化引导 通过教育媒体等多渠道帮助年轻人平衡个性表达与文化传承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