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地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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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地名不能乱改,文化根脉必须守住
南方都市报· 2025-10-11 16:33
地名保护制度建立 - 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制度,将6.8万个地名纳入保护范围[1][3] - 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做好“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1] - 通过名录制度有效遏制随意更名现象,在城乡建设中对重要地名进行评估论证和前置保护[3] 老地名的文化价值 - 老地名承载地域集体记忆、民俗传说和历史事件,是珍贵的社会文化“活化石”[1] - 地名如北京“琉璃厂”、成都“宽窄巷子”等是浓缩的地方志和文化史,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1] - 地名“长安”寓意长治久安,“金陵”代表六朝古都历史,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1] 随意改名的负面影响 - 部分地区盲目求新求“洋”,用“维多利亚大道”等舶来名称替代有历史底蕴的老地名[2] - “徽州”改名“黄山”使文化意境大打折扣,“荆州”“襄阳”一度消失造成历史记忆断裂[2] - 地名频繁变更带来巨大社会成本,耗费行政资源,给群众生活生产造成不便[2] 地名文化的活化传承 - 江苏、云南等地公布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开展文化宣传大使选聘等活动[4] - 推动地域文化深度挖掘与创新传播,提升地名服务的温度与品质[4] - 让老地名成为讲述中国故事的生动载体,使公众从街巷名称感受历史文化的厚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