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股东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合法性
icon
搜索文档
立讯精密: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9 20:13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立讯精密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9日在东莞清溪镇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时间覆盖交易时段及互联网投票特定时段 [4] -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议程与《股东会通知》完全一致 [3][4] 股东会出席情况 - 总出席股东及代理人6,7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76,922,698股(占公司总股本53.4830%)[4] - 现场出席股东3人,持股2,755,560,159股(占比38.0136%);网络投票股东6,727人,持股1,121,362,539股(占比15.4694%)[4] - 中小投资者6,729人,代表股份1,145,385,062股(占比15.8008%),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收购闻泰科技部分子公司股权及资产的议案》获特别决议通过,同意票占比98.8643%(3,832,890,880股),反对票占比0.2456%(9,519,407股)[7]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支持率为96.1557%(同意1,101,353,244股),反对率0.8311%,弃权率3.0132% [7] - 表决程序经现场监票及交易所系统验证,结果合法有效 [7] 法律意见结论 - 汉坤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