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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4 17:12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0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4日9:30在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号黄龙国际中心B座15层海联讯会议室召开 实际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2]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9:15-15:00 [2]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 代表股份112,930,430股 占总股本33.0496% [4]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303人 代表股份5,362,408股 占总股本1.5693% [4]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4] 会议审议议案与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议案与通知披露内容一致 未对未列明事项进行表决 [3][5]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8,034,988股 反对217,262股 弃权40,588股 同意比例99.7820% 议案获得通过 [5]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单独计票 [5] 法律结论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4][5]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