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股东股份减持管理
icon
搜索文档
大商股份: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22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持有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行为[1] - 适用于特定股东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1] - 适用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 减持限制情形 - 大股东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2] - 控股股东在公司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时不得减持[3] - 最近3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时控股股东不得减持[4] - 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控股股东不得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4] - 股价低于发行价时IPO时的控股股东不得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4]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5] - 董事及高管涉嫌与公司相关违法犯罪被调查期间不得减持[5] 减持比例规定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在90日内减持不得超过股份总数1%[6] - 通过大宗交易在90日内减持不得超过股份总数2%[7] - 董事及高管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25%[7] - 持有不超过1000股的董事及高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8] 信息披露要求 - 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6] - 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6] - 发生高送转等重大事项时需同步披露减持进展[6] - 减持完成后2个交易日内需公告[6] - 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时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1] 特殊减持方式规定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比例不得低于5%[7] - 大宗交易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7] - 协议转让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7] - 通过ETF认购减持参照集中竞价规定[11] - 赠与减持参照协议转让规定[12] 交易禁止期间 - 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禁止买卖股票[14] - 季度报告公告前5日内禁止买卖股票[14] - 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期间禁止买卖股票[14] 一致行动人规定 - 一致行动人需共同遵守大股东减持规定[9] -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6个月内仍需共同遵守规定[9] - 离婚等情形分配股份后需合并计算股东身份[9] 股份计算规则 - 多个证券账户持股需合并计算[8] - 信用账户与普通账户持股需合并计算[8] - 转融通出借股份需纳入持股计算[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