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股东资格合法性验证
icon
搜索文档
盘古智能: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0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 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审议通过召开议案 并于2025年7月24日如期举行 [2] - 会议通知及提案内容于2025年7月8日通过巨潮资讯网披露 所有提案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未出现临时增加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高新区科海路77号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在2025年7月24日9:15-15:00进行 [4][5] 出席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名 均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未发行类别股 每股享有一表决权 [6]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由董事长邵安仓主持 主持过程符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未出现股东质询情形 [7][8]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逐项表决全部提案 未出现搁置或修改提案情况 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 [9][10] - 现场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路伟、郑林坤及律师共同监票 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截止时间 [10][11] - 关键议案表决结果: - 普通决议案获87,424,640股同意(占比99.9326%)通过 [11] - 特别决议案获87,405,840股同意(占比99.9111%)通过 [11]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及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