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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笑科技: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0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诸暨市露笑电磁线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2] - 公司于2011年8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并于2011年9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计划于未来特定时间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及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露笑路38号,邮政编码311814 [3] 股份结构 - 公司发起人包括露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和鲁小均等16名自然人,全体发起人以原诸暨市露笑电磁线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出资 [8][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股,均为普通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1,923,005,903股,H股股东持有【】股 [9]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类股份享有同等权利,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 [8] - A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H股股份主要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存管或由股东以个人名义持有 [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股份转让权、查阅公司文件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及异议股份回购请求权等权利 [18][20] - 股东需遵守法律及章程规定,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或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24]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需报告股份质押情况,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利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4][25]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监事、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职权 [26][28]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在董事人数不足、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或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 [29]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适用于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 [43][44]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62] -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管理信息披露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 [63] - 董事需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违者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承担赔偿责任 [56][57]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致力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与创新,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开发新产品和市场,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 [4] - 经营范围包括电线电缆制造、电机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电子材料研发销售、电池制造及进出口业务等,涵盖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 [5][7] 股份回购与转让 - 公司可在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员工持股计划、异议股东回购等情形下回购股份,并通过集中交易或其他合规方式进行 [12] - 股份转让需遵守法律及上市地监管规则,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董事、监事及高管持股转让受特定限制 [13][16] 公司治理特色 - 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并保障工作经费 [2]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保障中小股东权益,并允许股东通过网络等方式参与表决 [29][50] - 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设定严格审批程序,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