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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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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出台新规 加强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
新浪财经· 2025-12-21 07:09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能源行业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防范数据安全风险,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 [1] - 该《管理办法》是能源行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首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级主管部门及数据处理者的职责与权利义务,对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识别与保护提出明确要求 [1] - 《管理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 适用范围界定 - 《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能源行业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 [2] - 聚焦能源行业数据,即指在能源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生产、储运、消费、科研等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 [2] - 聚焦非密数据,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处理活动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 [2] - 聚焦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城市燃气、供热、加油站等领域的数据处理活动应遵守其相关主管部门规定 [2] 核心制度机制 - 建立能源行业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将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三级,并对重要和核心数据的保护提出技术要求 [3] - 建立重要数据目录机制,国家能源局负责建立并动态更新能源行业重要数据目录,全面掌握其基本信息、存储地点、安全防护等情况 [3] - 建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要求重要数据、核心数据处理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评估,重要数据出境、核心数据跨主体转移等需依法依规开展风险评估 [3] - 建立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了国家、省级主管部门及数据处理者在其中的相应职责 [3] 数据分类定义与识别 - 能源行业重要数据是指特定领域、群体、区域或达到一定精度和规模的能源行业数据,一旦泄露、篡改或损毁,可能直接危害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 [4] - 仅影响组织自身或公民个体的能源行业数据,一般不作为重要数据 [4] - 能源行业核心数据是指对领域、群体、区域具有较高覆盖度或达到较高精度、较大规模、一定深度的重要数据,一旦被非法使用或共享,可能直接影响政治安全 [4] - 核心数据主要包括关系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和重大公共利益的数据,以及经评估确定的其他能源行业数据 [4] - 国家能源局后续将组织制定和发布能源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以方便数据处理者精准识别并保护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 [4]
国家能源局发布首份能源行业数据安全规范性文件
证券日报网· 2025-12-12 19:24
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是能源行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首个规范性文件,为行业数据安全工作奠定制度基础,并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 适用范围与职责划分 - 办法主要适用于能源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包括与能源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生产、储运、消费、科研等 [1][2] - 办法聚焦非密数据,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处理活动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 [2] - 办法明确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能源数据处理者的基本职责和权利义务 [1] - 城市燃气、供热、加油站等领域的相关数据处理活动不在国家能源局职责范围内,应遵守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1][2] 核心管理机制与要求 - 建立能源行业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将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三级,并对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保护提出技术要求 [3] - 建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要求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处理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评估,重要数据出境、核心数据跨主体转移等需依法依规开展风险评估 [3] - 建立重要数据目录机制 [3] - 建立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3] - 国家能源局将在办法发布后,组织制定和发布能源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以帮助数据处理者识别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并做好保护 [3]
国家能源局发文加强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
新华网· 2025-12-12 16:27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这是能源行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首个规范性文件,旨在加强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对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处理、出境、跨主体提供等提出保护要求 [1] 政策内容与要求 - 管理办法将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能源行业数据分为三级: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并对重要数据、核心数据的保护提出相应技术要求 [1] - 管理办法要求重要数据、核心数据处理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评估,重要数据出境、核心数据跨主体转移等需依法依规开展风险评估 [1] - 为加强管理,办法提出建立能源行业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重要数据目录机制、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1] 政策实施与后续安排 - 管理办法发布后,还将组织制定和发布能源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数据处理者需对照识别重要数据、核心数据并做好保护 [2] - 管理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
中国出台新规加强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
中国新闻网· 2025-12-12 15:35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中国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能源行业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防范数据安全风险 [1] - 该《管理办法》是能源行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首个规范性文件,为行业数据安全工作奠定制度基础 [1] 政策适用范围与时效 - 《管理办法》共六章37条,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能源行业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 [1] - 该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 核心管理机制与职责划分 - 《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能源数据处理者的基本职责和权利义务 [1] - 为加强管理,办法提出建立一系列制度机制,包括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重要数据目录机制、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1] 数据分类分级标准 - 《管理办法》将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能源行业数据分为三级: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 [1] - 对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保护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 [1] - 后续,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制定和发布能源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以利于数据处理者精准识别并保护重要和核心数据 [2]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5-12-12 11:29
政策发布与适用范围 - 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2月8日印发《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3][28] -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能源行业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 [5] - 能源行业数据是指在能源相关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包括规划、设计、建设、生产、储运、消费、科研等环节 [6] - 能源数据处理者是指开展能源行业数据处理活动的各类单位,其活动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6] 数据分类分级与管理职责 - 根据数据重要性、精度、规模、安全风险等,能源行业数据分为一般、重要、核心三级 [7] - 重要数据指一旦泄露或篡改、损毁,可能直接危害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的数据 [7] - 核心数据指对领域、群体、区域具有较高覆盖度或达到较高精度、较大规模、一定深度的重要数据,一旦被非法使用或共享,可能直接影响政治安全 [7] - 国家能源局负责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分类分级标准,审核确定重要数据目录,提出核心数据目录建议 [10] -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数据安全监督管理,编制并按年度更新报送本地区重要数据目录 [10] - 能源数据处理者需识别并编制本单位重要数据目录,按要求报送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或能源央企总部 [11] 数据处理者的核心责任与保护要求 - 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处理者负主体责任,需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11] - 能源数据处理者需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3] - 存储处理重要数据的信息网络需落实三级及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14] - 存储处理核心数据的信息网络,如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需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不涉及的,需落实四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14] - 重要数据的处理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数据处理活动风险评估,并及时整改风险问题 [15] - 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在数据处理各环节需综合运用加密、鉴权、认证、脱敏、校验、审计等技术手段进行安全保护 [17] - 重要数据的处理者需按照最小授权原则设定数据处理权限,控制数据接触范围 [17] - 委托处理重要数据时,委托方需提前告知受托方数据等级,并监督其履行保护义务,数据安全责任不因委托而改变 [19] - 未经委托方批准,涉及重要数据的信息系统建设、运维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20] - 重要数据处理活动需记录安全日志,涉及安全事件处置、溯源的日志留存不少于一年;涉及数据提供、委托处理的日志留存不少于三年 [21] - 核心数据的处理者跨法人主体提供、转移、共享核心数据,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量可能达到上一年度末静态总量30%及以上的,需经国家能源局报有关部门组织风险评估;未达30%的,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初步评估意见报国家能源局评估 [20][21] - 核心数据的处理者可在重要数据保护要求基础上,对关键岗位人员等依法依规提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进行国家安全背景审查 [21] 数据跨境与安全事件处置 - 在我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确需向境外提供的,能源数据处理者应依法依规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23] - 能源数据处理者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处置并按规定报告 [22] -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能源央企发现可能直接危害国家安全等的重大或特别重大数据安全风险、事件,应于1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家能源局 [23] - 完成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能源央企需在3个工作日内形成处置情况报告,10个工作日内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 [23] 监督检查与合规鼓励 - 国家能源局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可对数据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较大安全风险时可约谈相关数据处理者要求整改 [24] -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据《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25] - 鼓励能源数据处理者在保障安全合规的情况下积极开展数据创新应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 [9]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国家能源局· 2025-12-12 11:29
政策背景与目的 - 为落实2021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而制定,该法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3] - 旨在规范能源行业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防范数据安全风险,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 [3] - 是能源行业落实《数据安全法》的首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方职责,为行业数据安全工作奠定制度基础 [4] 政策适用范围 -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能源行业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 [6] - 聚焦于能源行业数据,即与能源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生产、储运、消费、科研等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 [6] - 聚焦于非密数据,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需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 [6] - 城市燃气、供热、加油站等领域的数据处理活动需遵守其相关主管部门规定 [6] 核心制度与机制 - 建立能源行业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将不涉密数据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三级,并对重要和核心数据提出保护技术要求 [7] - 建立重要数据目录机制,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建立并动态更新能源行业重要数据目录,全面掌握其基本信息、存储地点、安全防护等情况 [7] - 建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要求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处理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评估,重要数据出境、核心数据跨主体转移需依法依规开展风险评估 [7] - 建立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了国家、省级主管部门及数据处理者在其中的职责 [7] 数据处理者责任义务 - 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处理者对数据安全负主体责任,需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 [8] - 需识别并编制本单位重要数据目录,按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报送,重大变化需在三个月内重新报送 [8] - 需建立健全本单位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管理要求 [8] - 需采取必要安全技术手段,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制度要求 [8] - 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数据处理活动风险评估,及时整改并按要求报送报告 [8] - 涉及重要数据出境、核心数据跨主体转移,需按规定申请风险评估 [8] - 发现安全风险或事件时,需立即采取补救或处置措施,并按规定报告 [8] 重要与核心数据定义 - 能源行业重要数据是指特定领域、群体、区域或达到一定精度和规模的能源行业数据,一旦泄露或篡改、损毁,可能直接危害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 [9] - 仅影响组织自身或公民个体的数据,一般不作为重要数据 [9] - 能源行业核心数据是指对领域、群体、区域具有较高覆盖度或达到较高精度、较大规模、一定深度的重要数据,一旦被非法使用或共享,可能直接影响政治安全 [9] - 主要包括关系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和重大公共利益的数据,以及经评估确定的其他能源行业数据 [9] - 国家能源局后续将组织制定和发布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以便精准识别和保护 [9] 政策结构与施行时间 - 《管理办法》共六章37条,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职责、数据保护要求、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附则 [5] - 政策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0] - 考虑政策制定出台、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水平需要一定时间,故将施行日期定为2026年7月1日 [10]
国家能源局印发重要管理办法
中国能源报· 2025-12-12 10:08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能源行业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促进数据开发利用,该办法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3][30] 政策适用范围与核心定义 - 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能源行业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 [5] - 能源行业数据指在能源相关规划、设计、建设、生产、储运、消费、科研等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 [6] - 能源数据处理者指开展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活动的能源行业各类单位 [7] 数据分类分级标准 - 根据数据重要性、精度、规模、安全风险等,将能源行业数据分为一般、重要、核心三级 [8] - 能源行业重要数据指一旦泄露或篡改、损毁,可能直接危害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的数据 [8] - 能源行业核心数据指对领域、群体、区域具有较高覆盖度或达到较高精度、较大规模、一定深度的重要数据,一旦被非法使用或共享,可能直接影响政治安全 [8] 监管职责与数据目录管理 - 国家能源局负责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审核并确定重要数据目录,提出核心数据目录建议 [11] -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数据安全监督管理,编制并按年度更新报送本地区能源行业重要数据目录 [11] - 能源数据处理者需识别并编制本单位重要数据目录,并按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目录内容包括数据类别、级别、规模、精度等字段信息,但不包括数据内容本身 [12] - 重要数据或核心数据的级别、责任主体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数据处理者应在三个月内重新报送目录 [13] 数据处理者的基本职责与保护要求 - 能源数据处理者应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并定期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 [12] - 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处理者应建立数据安全工作体系,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并配合监督检查 [12] - 存储处理重要数据的信息网络应落实三级及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15] - 存储处理核心数据的信息网络,如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需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不涉及的,应落实四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15] 风险评估与具体保护措施 - 重要数据的处理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数据处理活动风险评估,并按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报送报告 [14] - 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在数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应综合运用加密、鉴权、认证、脱敏、校验、审计等技术手段进行安全保护 [16] - 应按照业务需要和最小授权原则设定数据处理权限,控制重要数据的接触范围 [17] - 委托他人处理或共同处理重要数据时,数据安全责任不因委托而改变,委托方需监督受托方履行保护义务 [19] - 涉及重要数据的信息系统建设、运维项目不得未经批准转包、分包 [20] - 重要数据处理活动需记录安全日志,涉及安全事件处置、溯源的日志留存不少于一年;涉及向他人提供、委托处理、共同处理的日志留存不少于三年 [21] 数据出境与核心数据特殊要求 - 在我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依法依规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23] - 核心数据处理者跨不同法人主体提供、转移、共享核心数据,自当年度1月1日起可能累计达到上一年度末该项数据静态总量30%及以上的,应经国家能源局报有关部门组织风险评估;未达到30%的,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初步评估意见报国家能源局评估 [24] - 核心数据的处理者可优先使用商用密码、安全可信的产品和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涉及核心数据安全事件的日志留存时间不少于三年,并对关键岗位人员等进行国家安全背景审查 [25]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央企应加强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指导数据处理者做好风险监测和事件处置 [27] - 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能源数据处理者应立即处置,并按规定告知用户、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报告 [28] - 发现可能直接危害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等的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风险、事件,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 [30]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5-09-13 14:40
政策发布与背景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能源行业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防范数据安全风险,并促进数据开发利用 [2] - 该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 [2] - 该通知为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提交意见 [2] 文件状态与后续安排 - 本次发布文件为征求意见稿,文稿中涉及的配套制度、标准规范等将另行制定印发 [2] - 通知附有《能源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详细内容,供公众查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