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赔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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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序航班延误致第二段行程被迫取消,旅客损失该谁承担?
新浪财经· 2025-12-01 13:20
事件概述 - 消费者王先生因东方航空MU858航班前序航班受吉隆坡天气影响延误,导致其无法搭乘第二段由春秋航空承运的行程,被迫取消航班[1][3] - 王先生在退票时,第二段行程被收取441元手续费,东航方面表示因与春秋航空无相关协议,无法承担该费用[1][4] - 经投诉后,第三方订票平台最终承担了该笔退票手续费[6] 航空公司责任界定 - 根据民航法规,航空公司对非自身原因(如天气、空中交通管制等)导致的航班不正常,仅需承担协助义务,无需承担旅客产生的间接损失[9][10] - 对于自身原因(如机务维护、航班调配等)导致的航班不正常,航空公司需承担主动保障与赔偿责任,包括免费退改签、提供食宿及支付延误补偿[8][9] - 航空公司仅对自身承运的航段承担责任,对非自身承运的衔接航班无法定义务直接承担退改签费用[9][10] 行业操作规范与消费者建议 - 旅客购买联程机票时,由第一承运方牵头负责;若非联程票,需旅客自行确认航司间协议并预留充足中转时间[10] - 建议旅客选择提供“跨航司保障”的第三方平台购票,以规避类似风险[10] - 航空公司可优化协助沟通服务,例如主动联系后续航司协商减免手续费,以减少旅客维权成本[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