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船舶噪声管控
icon
搜索文档
长江汉江20公里江面,夜间再无鸣笛声
长江日报· 2025-11-05 08:38
政策实施要点 - 湖北省首次在限定水域实施船舶噪声管控 自11月1日起生效[1] - 管控时间为每晚11时至次日6时 水域总长约20公里 涵盖鹦鹉洲长江大桥至武汉长江二桥及汉江长丰桥至龙王庙之间水域[1] - 除紧急情况外 所有船舶一律禁止鸣笛 进入“静音模式”[1] - 管控要求船舶采取综合降噪措施 包括控制主辅机噪声 关闭舱门 加装消声器等[5] - 相关港口码头夜间作业及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单位也需确保噪声排放不超标[5] 执行与监管情况 - 武汉海事局通过海巡艇进行夜间沿江巡查 宣传并监督新规执行[2][4] - 海事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 船舶微信群等平台广泛宣传禁鸣新规[4] - 新规实施后效果显著 连续3天未发现违规鸣笛现象[4] - 执法人员通过船舶通信设备与航行船舶取得联系 提醒其遵守规定[4] 行业响应与可行性 - 化学品船“鑫源1899”船长表示已关注到通告 夜间航行全程不鸣笛并关闭非必要噪音设备[4] - 货船“豫兴货1716”船长通过海事微信群收到通知 承诺夜间航行全程“静音”[4] - 由于日间航运效率提升 夜间行船量大幅减少 船只能保持安全距离 为实现不鸣笛安全运行提供了条件[7] - 船舶鸣笛主要出现在两船交会或加速超船等情况下[7] 政策影响与意义 - 该举措旨在为群众营造优质的夜间休息环境 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5] - 政策体现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 是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5][7] - 减少噪声对居民生活和水生生物的影响 促进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是现代都市与母亲河和谐共处的重要一步[5][7] - 该举措有望成为长江流域环境保护的示范性举措[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