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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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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29 09:49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13] -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5][6][17][18] - 夫妻双方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如丈夫)扣除,但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19] - 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其医疗费用支出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属于第二年的支出,若达到扣除条件可在次年汇算时享受扣除 [7][21] - 目前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范围不包括纳税人父母 [7][15][16] -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累计金额,以确定可扣除的自付金额 [14] 企业所得税相关处理要点 -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23] -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如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6][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