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搜索文档
如何填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点击查看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3 23:01
医保费用查询与申报流程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可查询"年度费用总额"和"年度个人自付总金额" 这两个数据对应个人所得税App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 [4] - 查询界面显示姓名和年度费用总额 但部分内容模糊不清 [5]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步骤 -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在"专项附加扣除"模块选择"大病医疗" 填写扣除年度为2024 需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7] - 填写医疗信息时需选择费用支出人员与本人关系 并参考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数据填写"医药费用总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 若数据不符需线下办理 [12][13] - 大病医疗扣除标准为个人负担金额超过1500元的部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计算 [11] 电子税务局登录流程 - 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需先选择省份 如山西省 [23] - 提供企业业务和自然人业务两种登录方式 自然人存在多个身份时需进行身份类型选择 [23][24]
个税年度汇算夫妻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指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9 19:44
专项附加扣除规则 住房租金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情况下 由实际承租一方扣除 [2]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情况下 可分别扣除 [2] - 若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视同纳税人自有住房 不得扣除 [2] - 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扣除在同一年度内不可同时享受 [2] 住房贷款利息 - 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定额) 适用于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 [3] - 扣除期限最长240个月 按实际发生利息的年度执行 [2][3] - 夫妻婚前分别购房的贷款利息 婚后可选择由购买方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 年度内不可变更 [3] - 首套住房贷款以享受首套利率为认定标准 且一生仅能享受一次该扣除 [3] 大病医疗 - 扣除范围为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 年度累计超15000元至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3] - 医药费用支出可由本人、配偶或父母(针对未成年子女)任一方扣除 [3] 子女教育 - 扣除标准2000元/月/每个子女 覆盖学前教育至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 [4] - 父母可选择由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 年度内不可变更 [4]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 扣除标准2000元/月/每个子女 适用于未满三周岁子女的照护支出 [4] - 扣除方式与子女教育规则一致 可选择父母单方全额或双方分摊 [4]
知识点来啦!一文了解: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方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3 21:49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个人自付部分(医保目录范围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9] - 扣除金额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年度医疗费用结算汇总数据 [4][7] - 个人自付总金额指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不包括目录范围外全自费费用 [8] 申报操作流程 -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专项附加扣除"模块选择大病医疗并选择对应年度 [10][11] - 需确认本人信息并填写医疗信息 医疗数据可从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获取 [11][12]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 [13] 常见问题解答 - 纳税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纳税人一方扣除 父母不在扣除范围内 [13] - 夫妻双方均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分别计算扣除限额 合计最高16万元 [14] - 跨年度医疗费用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 [15] - 纳入医保系统的私立医院就诊支出可享受扣除 [16] - 扣除不限于住院支出 门诊等符合条件也可扣除 [17]
【个税一点通】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大病医疗篇(一,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31 19:28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起付线与扣除限额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付线为15000元,即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后可享受扣除 [3] - 扣除限额为80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3] 扣除主体与范围 - 纳税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均可由纳税人税前扣除 [4][5] - 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分别计算扣除额,每人最高扣除80000元,合计最高扣除160000元 [6] - 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目前不可纳入扣除范围 [7] 跨年度医疗费用处理 - 跨年度医疗费用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归属于出院年度扣除 [10] - 例如2024年末住院2025年初出院,符合条件的支出可在2025年汇算清缴时扣除 [10] 私立医院就诊与票据留存 - 纳入医保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就诊支出可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11] - 纳税人需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12] - 可通过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 [13]
热点问答丨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3 23:42
政策内容 - 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1] 扣除范围 - 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不可在税前扣除 [3] - 夫妻双方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可选择全部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4] - 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由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分别计算扣除额 [7] 医院类型 - 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就诊支出可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5] 申报注意事项 - 纳税人需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6] - 跨年度医疗费用以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属于第二年支出 [8] 起付线与限额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付线为1.5万元,扣除限额为8万元 [9]
手把手教您: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0 18:03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 - 扣除仅限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 [2]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流程 - 登录App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选择【大病医疗】并确认扣除年度 [3] - 需填写患者关系、医药费用总金额及个人负担金额,数据可预填并支持修改 [7][8] - 医疗信息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核验 [8] 申报方式选择 - 可选择【年度自行申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扣除 [9] - 或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由扣缴义务人代办扣除 [10] 资料留存要求 - 需保留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复印件 [12] - 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年度医药费用清单可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12] - 税务部门与医保局已建立信息核验机制,纳税人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12] 其他服务推荐 - 厦门税务提供继续教育、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14] - 相关视频教程可通过链接或二维码获取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