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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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文化:签署终止协议
格隆汇· 2025-08-04 20:08
租赁合同终止安排 - 公司与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于2023年11月签署原租赁合同 因承租面积减少需退回合同保证金345,448.48元但尚未退还 [1] - 公司因政策规定及整体业务安排要求提前终止合同 双方约定原合同自2025年7月31日起终止 [1] - 合同终止前公司需结清已发生未支付费用(如水费、电费等) 前期已支付合同保证金737,493.44元不予退还 [1] - 公司需支付六个月租金共计1,371,708.90元作为违约金 与未退还保证金345,448.48元冲抵后需支付剩余款项1,026,260.42元 [1] - 付款需在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协议自双方盖章生效 [1] 财务影响分析 - 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预计产生损失210.92万元 将计入2025年度并对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2] - 华熙LIVE中心写字楼租赁费用为22.86万元/月 属于较高成本支出 [2] - 终止合同是基于响应国企过紧日子政策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勤俭节约要求 [2] - 短期虽造成损失 但长期可降低房屋租赁成本并节约费用 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 - 具体财务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