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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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05 21:25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管理制度第二 十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 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份,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并履 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