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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 佳都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9-03 00:14
文章核心观点 - 佳都科技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规范H股上市后股份管理行为 [1][2] 制度制定依据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管理规则制定 [2] - 同步遵循《香港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等香港市场监管要求 [2] - 涵盖董事及高管通过信用账户持有或通过融资融券交易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 股份变动申报要求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提交计划至上海证券交易所 [3] - 减持计划需包含数量 来源 时间区间 价格区间及减持原因等信息 [3] - 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 重大事项发生时需立即披露减持进展 [3] - 新任董事需在股东大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4][5] - 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时需在2个交易日内更新申报 [5] 股份转让数量限制 -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6]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时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6] - 以上年度末持股数为基数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数量 [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6] 股份锁定安排 - 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申报数据对董高人员股份账户进行锁定 [4] - 离任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 期满后自动解锁 [7] - 任期未满离职者需遵守每年转让不超过25%及离职半年内禁止转让的限制 [7] 禁止交易情形 - 禁止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短线交易 [8] -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时禁止股份转让 [8] - 年度业绩公告前60日内及季度业绩公告前30日内禁止买卖股票 [9] - 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期间及获知内幕信息期间禁止交易 [9]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需向董事会报告并在交易所网站公告 [10] - 公告内容需包含变动前后持股数量 变动日期 数量及价格等要素 [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持股数据并定期检查披露合规性 [10] 违规处理机制 - 违规买卖股票将视后果给予批评 警告或解除职务的处分 [11] - 违反法律法规者将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1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12] -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