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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违法违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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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评论】完善吹哨人奖励制度 强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证券时报· 2025-10-10 02:19
政策修订核心内容 - 将“举报人”修改为“吹哨人”并定义其概念,强调内部知情人的正义担当和专业特点,符合国际惯例 [1] - 奖励金额比例从罚没款金额的1%提升至3%,并对全国重大影响案件设置奖金上限100万元 [1] - 规定对吹哨人的保护措施,包括严格保密信息、严禁打击报复等 [1] 奖励机制优化建议 - 建议研究提高奖励比例至更具弹性的区间(如3%-15%),并根据线索质量等因素动态调整,特别重大案件奖金上限可提高至2000万元 [1] - 建议将奖励资金来源直接与罚没款挂钩,建立独立稳定的资金池,体现“违法者付费”原则,并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罚没款分配顺序 [2] - 参照美国证监会(SEC)经验,在处罚金额超过100万美元的案件中,举报人可获得罚没金额10%至30%的奖励,曾有单个举报人获上亿美元奖金 [1] 吹哨人保护与行为约束 - 建议建立“反报复快速响应机制”,明确证券监管部门为吹哨人维权受理主体,并将打击报复行为纳入上市公司治理评价负面清单 [2] - 建议《意见稿》补充规定,鼓励吹哨人通过正规渠道提供线索,不宜同时在市场公开发布举报信息,以避免不实信息引发股价巨幅波动 [3] - 对于查实属于捏造事实并公开传播、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可依据《证券法》追究行政责任,利益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3]
证监会、财政部征求意见:较大幅度提高吹哨人奖励标准,最高100万元
证券日报网· 2025-09-30 23:08
制度修订背景与目的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回应市场关切,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执法工作要求 [1] - 社会和市场有关方面通过各种方式提出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打击违法行为的意见建议,此次修订旨在落实中央要求、回应市场关切 [3] 制度核心修订内容 - 制度名称从《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修改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新增概念定义以更好体现吹哨人正义担当精神 [4] - 完善奖励条件,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范围,可奖励案件条件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提升为100万元 [4] - 较大幅度提高奖励标准,奖励金额由案件罚没款金额1%提升为3%,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提升为50万元 [4] - 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2][4] 吹哨人保护与办理机制 - 明确依法秉公处理、分级负责办理、严格保密信息、充分保护吹哨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原则 [2][5]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设立专门机制优先核查和处理内部知情人提供的违法线索 [2][5][6]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违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线索 [6] - 发行人、上市公司等机构打击报复吹哨人的,将视作公司治理存在缺陷依法处理,合规风控人员参与的从重处理 [7] 奖励程序与监督机制 - 优化奖励程序,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够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一起案件奖励一次,案件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2][6] - 中国证监会根据符合奖励条件的案件数量、奖励金额测算情况和当年部门预算情况批量实施奖励工作,吹哨人登记确认期限为3个月 [6] - 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对举报线索处理履职不力的追责问责,对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