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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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案先行判决,4.3万投资者获赔7.7亿
财经网· 2025-12-31 18:31
案件判决与赔偿 - 南京中院对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先行判决 [1] - 先行判决上市公司金通灵对4.3万余名投资者赔偿7.7亿余元 [1] - 对金通灵以外的时任董监高、中介机构等25名被告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1] 案件背景与意义 - 该案是中证投服中心提起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案 [1] - 判决是落实新“国九条”要求,加大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的具体实践 [1] - 判决旨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违规活动、震慑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