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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发布“双11”消费提示:防促销陷阱、不得排他推荐
北京商报· 2025-11-04 00:17
消费提示核心观点 -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和平台合规指导,旨在引导“双11”理性消费,规避购物陷阱和消费风险 [1] 消费者行为指导 - 建议消费者多查、多看、多比,选择经营信誉高、口碑评价好的正规电商平台 [2] - 提醒消费者查看平台内店铺首页是否公开营业执照或相关行政许可信息,不要轻信来源不明的购物链接 [2] - 消费者需理解促销活动规则,防范先涨价后降价等虚假折扣、虚假商业宣传、定金不退等套路 [2] - 对于先交定金、尾款后付、弹窗推送、默认勾选等促销方式要谨慎操作,确认无误后再下单 [2] - 消费者应认真查看商品评价和店铺信誉,对商品质量、价格进行多比较,不盲目购买价格低廉的假冒商品 [3] - 收货时应当场查验商品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再签收,出现损坏可拒收并联系商家处理 [3] 平台合规要求 - 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参加补贴活动 [3] - 平台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3] - 平台不得以不正当方式对自营业务进行流量与推荐倾斜等排他性支持 [3] -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需保存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时间自其退出平台起不少于三年 [4] - 平台需保存商品或服务信息、支付记录、物流快递、退换货等交易信息,时间自交易完成起不少于三年 [4] - 平台应遵循准确、及时、充分、便利原则公示网络交易信息,建立巡查机制定期检查商品合规性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