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贷款捆绑保险
icon
搜索文档
贷款6万,夹带保费近2万,多位借款人毫不知情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3-17 18:13
贷款捆绑保险现象与消费者权益侵害 - 消费者在线上贷款时,在不知情、未签署合同、未进行身份核验且未收到保单或通知的情况下,被同步扣除高额保险费用[1] - 类似“贷款捆绑保险”的投诉在网络平台上并不鲜见,黑猫投诉平台相关投诉量已超过7000条[3] - 有案例显示,借款6.3万元被强制捆绑销售保险,每月保险费554.4元,共36期,总保险费达19944元[3] - 另有案例显示,办理15万元贷款时被强制捆绑保证保险,保费高达24480元[5] 违规操作手法与流程缺失 - 在借款操作流程中,未见清晰、独立的保险投保选项,也不存在“是否购买保险”的单独确认步骤[3] - 消费者从未以手写或电子方式签署任何保险合同、投保单或授权文件,也从未接到投保确认或身份核验[3] - 保费扣除后,消费者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保单或告知,扣费行为具有隐蔽性[3] - 保险费用并非由本人单独向保险公司支付,而是通过网贷平台或第三方支付渠道直接划扣[5] - 相关保险告知要求和程序被隐匿在贷款程序中,投保的自愿原则、充分告知和实名验证等监管要求被规避[5] 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异化与风险 - 信用保证保险设计初衷是为借款人提供“增信”功能,帮助缺乏抵押物的长尾客群获得融资,是普惠金融的重要一环[5][8] - 在部分实务操作中,个别信用保证保险存在从“增信”异化为“创收”通道的争议,出现强制搭售、变相收取高息[7] - 当前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普遍存在不明搭售、强制搭售、变相收取高息、为次贷提供担保等问题,可能引发金融系统性风险[7] - 当放款机构实行“捆绑销售”,要求贷款人投保保证保险时,贷款利息、保费以及保险违约金等叠加收费,有的合计利率超过合理范围,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8] 监管政策与行业规范 - 2020年5月,原银保监会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明确了保证保险和融资性信保业务的定义[7][8] - 2020年9月,原银保监会印发相关操作指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违背投保人意愿强行捆绑、搭售其他保险产品[9] - 2026年3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在贷前向借款人明示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8] - 监管出台规定旨在解决部分机构在息费信息披露上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这些问容易引发金融消费纠纷,并影响利率政策效果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