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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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合规小助手——资产损失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7 08:51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要点 资产损失定义与分类 - 资产损失涵盖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及其他类型损失 [4] - 分为实际资产损失(需实际处置且会计已处理)和法定资产损失(符合政策条件且会计已处理) [6] 扣除年度规定 - 实际资产损失可追补至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8] - 法定资产损失需在申报年度扣除 [8] - 已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若部分收回,收回部分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7] 常见资产损失确认依据 应收及预付账款坏账损失 - 需提供合同/协议、法院破产/清算公告、判决书、工商注销证明、债务人死亡/失踪证明等 [9] - 逾期3年以上且会计已处理的应收款项可作为坏账损失,需专项说明 [9] - 逾期1年以上且单笔≤5万或≤年度收入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处理后可作为坏账损失 [9] 债权投资损失 - 需提供原始凭证、合同、会计核算资料,特定情况需额外证明(如债务人破产证明、自然灾害证明、法院裁定书等) [10] - 债权余额≤300万元且超过3年无法清偿的,需提供追索记录 [10] 股权投资损失 - 需提供计税基础证明、被投资企业破产文件、工商注销证明、资产处置方案等 [15] 特殊情形处理 - 因刑事案件形成的损失需提供公安机关立案证明或法院判决书,立案超2年未追回可税前扣除 [12] - 境内与境外营业机构资产损失需分开核算,境外损失不得抵扣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13] 申报流程 - 仅需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相关资料企业留存备查 [14] - 企业需完整保存真实性、合法性证明材料 [14] 禁止扣除的债权/股权 - 包括债务人具偿还能力但未偿还的债权、违法逃废债务、行政干预逃废债务、未追偿债权等 [15]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十四丨资产损失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0 17:35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要点 - 资产损失定义: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坏账损失、固定资产盘亏毁损等[3] - 资产损失分类:分为实际资产损失(实际处置转让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符合税法计算确认但未实际处置的损失)[5][7] - 扣除时点:实际资产损失需在发生且会计处理年度申报,法定资产损失需留存资料证明并会计处理后申报[9] - 追补扣除规则:实际资产损失可追补至发生年度(最长5年),法定资产损失需在申报年度扣除[11][12] 申报案例解析 - 甲公司2024年存货盘亏案例:账面价值26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3万元,获赔1万元,会计处理计入营业外支出22万元[15] - 税务处理差异:税收金额按计税基础26万元扣除赔偿1万元后确认25万元,产生纳税调减3万元[16] - 申报表填报:在《A105090》表中明确列示资产损失账载金额22万元与税收金额25万元的差异调整[16] 留存备查材料要求 - 通用材料:需保存资产计税基础(26万元)、赔偿收入(1万元)、处置收入(0元)等证据链[18] - 固定资产损失:需提供内部责任认定、盘点表、计税基础证明及情况说明[21] - 应收款项坏账:需留存合同协议、法院裁决书、债务人破产证明或不可抗力声明[23][24] - 股权投资损失:需准备计税基础证明、被投资方破产文件、资产处置方案及企业声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