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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行科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并行科技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
2023-04-04 21:2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 国枫律证字[2022]AN146-20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 国枫律证字[2022] AN146-20号 致: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 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