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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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表决通过,一部“适度法典化”的法典
经济观察报· 2026-03-14 10:30
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进程与意义 -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3月12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该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是继《民法典》之后中国的第二部法典 [2] - 法典编纂工作于2023年11月正式启动,历经2025年4月首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9月分拆审议、10月对部分编章进行第二次审议,以及后续的第三次审议后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2] - 法典草案共5编、1242条,各编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 [2] - 该法典被定位为专门针对生态环境领域的“领域型法典”,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时代特点、人民意愿”,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集大成者” [2] “适度法典化”的编纂模式与特点 - 相较于《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最大的特点是采用“适度法典化”模式 [1][3] - 在此模式下,编纂工作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将《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10部现行法律经编订纂修后全部纳入法典,原法律不再保留;二是将现行有关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及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择其要旨纳入法典;三是针对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尚无专门法律的领域,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为未来立法奠定基础、留有空间 [4] - 该模式既适应了现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多、覆盖面广的特点,体现了法典的综合性,也为后续社会经济发展可能出现的新情况预留了法律空间 [5] - 生态环境法典属于“领域型法典”,编纂过程需要将原有分散的法律重新整合并按照逻辑结构排列,类似于先确立立法范围、搭建“四梁八柱”,再进行材料编排和修订 [4] 法典的核心内容与制度创新 - 法典编纂以现行有效的30多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章制度为基础 [3] - 在“污染防治”编中,法典将散见于《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单行法律中的条文进行了整合,总结提炼出污染防治的共性制度作为通则和一般规定,并将实践证明有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 [5] - 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从法律层面根本性地回应了应对气候变化这一核心挑战,填补了该领域的基础性立法空白 [5] - 法典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的核心经验上升为法律,标志着中国碳市场从政策驱动向法治化运行的实质性跃升 [5] 立法影响与后续工作 - 法典通过后,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是做好贯彻落实,首要任务是对现有的生态环境领域的条例规章进行清理和完善 [6] -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变化,不排除未来针对新兴领域进行单行立法的可能性,这些单行立法后续可作为生态环境法典的补充部分,以更好地体现法典的权威性和基础性 [6][7] - 编纂工作充分参考了国外相关领域的立法实践,但认为国外环境法典更多是对现有法律的汇编,难以完全符合法典体系性要求,对国内立法指导性较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