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轮运输与旅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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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鼓励邮轮运输企业开发海上丝绸之路、环球游等长航线
智通财经网· 2025-12-05 15:45
文章核心观点 交通运输部与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进一步促进邮轮运输及旅游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丰富航线产品、提升港口服务、优化管理效能及加强安全保障等多方面举措,大力提振消费、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壮大邮轮产业 [1][2] 丰富邮轮航线和产品 - **拓展始发与沿海航线**:鼓励五星红旗邮轮开发国内沿海航线,允许依法批准的外国籍邮轮临时从事国内沿海运输 [1][2] - **开发长航线与试点**:鼓励企业开发海上丝绸之路、环球游等长航线,推进上海等地开展邮轮无目的地海上游航线试点 [1][2] - **优化外国邮轮访问**:优化外国籍邮轮多点挂靠许可申请材料,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支持企业一次申请多个航次并获一次性办理 [2] - **放宽岸电要求**:优化调整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政策,对暂不具备受电设施的访问航线邮轮,允许其在2029年底前可靠泊我国港口 [2] - **丰富旅游产品与消费场景**:鼓励邮轮运输企业与旅游企业合作,推动演艺、展览、文创、康养产品进邮轮,开发“邮轮+”消费新场景,打造邮轮纪念品、衍生品及品牌集聚地 [3] - **衔接入境免签与国内旅游**:充分发挥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效能,丰富境内岸上游产品,加强与国内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的衔接 [3] 提高邮轮港口服务水平 - **优化港口交通组织**:海事管理机构实施邮轮“直进直靠、直离直出”交通组织服务,优化超大型邮轮在长江口等区域的通行保障措施,并在恶劣天气管制解除后加强重点保障 [4] - **规范港口收费与服务**:邮轮港口企业需落实《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及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鼓励与邮轮运输企业开展互利合作,邮轮可享受不同于货轮的豁免政策 [4] - **支持岸电等设施建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邮轮港口企业建设使用岸电等服务设施给予支持 [4] - **完善商业与便利设施**:指导邮轮港口企业为设置离境退税商店、免税店、退税代理机构退税柜台、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以及国际邮轮靠港补给等提供便利,完善多语种服务和消费设施 [5] - **提升通关效率**:海事管理机构组织口岸查验单位优化邮轮进出口岸审批流程,快捷办理手续,全面实施电子化申报,联合实施登临检查,边检机关为访问航线邮轮提供便捷化通关服务,并指导企业开展旅客便利化自助值船 [6] 提升邮轮管理服务效能 - **优化船舶登记制度**:海事管理机构研究进一步简化“中国洋浦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优化船舶检验流程,鼓励中资邮轮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等政策在“中国洋浦港”登记 [7] - **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引导邮轮运输企业、港口企业、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及行业协会协同提升船票服务、旅客登离船、船上服务、旅行社接待及岸上旅游等服务品质,涉及经营包价旅游业务的邮轮运输企业需取得相应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 [7] - **鼓励试点与案例推广**:鼓励各地围绕邮轮运输高质量发展积极申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支持邮轮运输企业典型做法纳入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 [7] 加强邮轮运输安全服务保障 - **强化运输安全保障**:推动地方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和资源共享,按照大型邮轮“一船一策”方案要求做好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鼓励邮轮运输企业加大我国高级邮轮船员的培养力度 [8] - **健全应急保障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准备,及时更新完善邮轮大规模人命救助行动计划及客船搜救合作计划,常态化开展多种形式的演习、演练,提升邮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