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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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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扎实开展 全力筑牢安全生产坚固防线
人民日报· 2026-01-27 08:41
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总体情况 - 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已完成对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0个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巡查,规格更高、力度更大、震慑力更强 [1][2] - 考核巡查方法更加科学,注重提高质效、整治形式主义,并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贯穿全过程 [4]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一步将紧盯问题整改闭环与典型案例责任倒查,并组织实施2026年度考核巡查 [8] 考核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与隐患 - 全年共排查各类问题隐患1.7万多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585项,核查处置群众和职工反映的问题隐患线索1.3万多项 [3] -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员工无证上岗、未进行安全培训、缺乏应急演练及“表面合规、实质失控”等现象 [2] - 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包括销售不合格燃气具、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安全检测检验造假、盗采资源、非法施工、瞒报事故等 [2][3] - 部分场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例如江西吉安市两所中学的学生宿舍窗外设有无法从内部开启的铁栅栏 [2] - 存在系统性监管漏洞,例如四川巴中市有机动车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充当“代办中介”,为非法改拼装货车提供过检服务 [4] 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案例 - 四川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80%以上涉及货车,非法改拼装、超载超限是重要原因 [4] - 广西梧州市一家卫生院存在消防隐患,其餐厅后厨与前台未做防火分隔,且火灾报警记录缺失 [4] - 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将燃气调压装置设置在封闭车间内,构成安全风险 [7] - 福建三明市存在船舶救生衣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重大事故隐患 [7] 整改与长效治理措施 - 对显性隐患“立行立改”,例如河南某食品公司立即停产改造,将燃气调压装置迁移至室外安全区域 [7] - 对屡禁不止的问题侧重完善制度与全链条监管,例如福建三明市在整改救生衣问题的同时,厘清监管职责并落实“一案双罚” [7] - 考核巡查着力点包括严查群众反映线索、“点对点”反馈问题、公开曝光隐患、持续盯办整改闭环,并推动解决根源性问题 [5] - 各地区各部门以考核巡查为契机,压实安全责任,持续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6][7]
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把握“三个正确理解”
中国化工报· 2025-12-05 17:36
文章核心观点 - 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行业需构建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长效机制,关键在于正确理解隐患定义、类型变化及“动态清零”的实施路径,而非简单追求静态清零目标 [1] 重大事故隐患的定义演变 - 早期定义以整改难易程度为标准,将需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隐患定义为重大事故隐患 [2] - 业界后来认识到以整改难易程度分级科学性不足,2019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将事故隐患定义为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 [2] -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明确,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即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此共识已在安全生产实践中应用 [3] 重大事故隐患的数量与类型变化 - 自2017年《判定标准》试行以来,企均重大事故隐患数量逐年下降,从2018年的3.2项降至2022年的0.9项,2025年进一步降至0.8项 [4] - 硬件类重大事故隐患数量因专项整治而逐年下降,整改后易于实现相对稳固的“静态”清零 [5] - 最常见的五类重大事故隐患约占总数一半以上,涉及管理制度执行、安全设施设置、危险品储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等,这些隐患动态存在、屡查屡犯 [5][6] 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实施路径 - 企业需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主要负责人需定期带队检查(高危行业每月至少1次),并完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7] - 企业应建立专家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的长效机制,对导致重大隐患长期存在的行为参照事故调查严肃追责 [7] - 政府需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相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确保闭环整改 [7] - 监管需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全渠道隐患信息汇总共享,并实行清单制动态管理 [8] - 建议监管部门依法对多次违规企业提请关闭并吊销证照,对主要负责人实施行业禁入,以震慑屡查屡犯行为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