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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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访全国政协委员罗卫:以投资者为本 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
证券时报· 2025-03-09 16:43
强化资本市场监管执法 - 建议在北京上海试点金融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实现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一站式"处理,提升审判效率和司法权威 [4][5] - 深圳金融法庭已率先探索证券期货纠纷案件"三合一"改革,试点有利于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和金融法治环境建设 [5] - 加快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因条文原则性较强导致刑事追责案件较少,目前相关研究已成熟 [3][5] 监管执法"投资者为本"理念 - 坚持从严执法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如中核钛白案罚没超2亿元 [7] - 坚持精准执法,既要打击违法者又要防止误伤,强调"打首恶"与"惩帮凶"并举 [8] - 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立体追责体系,让投资者获赔偿且违法者付出代价 [9] 监管与市场活力平衡 - 监管执法需弥补市场失灵,严惩违法行为不会抑制市场活力,反而通过规范秩序保障长期活力 [11][12] - 区分违法行为严重程度,对主动改正者从轻处罚,运用先行赔付等机制平衡执法力度与温度 [13] - 注重源头治理和防治并举,强化与公安司法机关协同,提高违法成本 [13][14] 监管能力建设 - 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优化从线索发现到刑事移送的全流程衔接 [9] - 推动证券违法领域民事赔偿、刑事追究司法解释出台,细化执法制度"颗粒度" [9] - 加强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结合中小投资者需求提升监管针对性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