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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首饰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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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 |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热点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1 08:46
根据提供的文档内容,未涉及具体的行业或公司研究分析,主要内容为税务政策问答的目录列表及公众号运营信息。以下是可提取的要点: 税务政策问答系列 - 系列文章涵盖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3]、小型微利企业优惠[7]、出口货物征税[7]、佣金支出扣除[7]等62期专题问答 - 政策范围涉及增值税抵扣[7]、跨境电商退税[7]、纳税信用管理[7]、消费税[7]等跨领域税务实务 - 每期采用"一问一答"形式解读热点问题,例如第62期聚焦资源回收行业开票新政[3] 公众号运营信息 - 内容由济南市税务局及天桥区税务局联合编发[4] - 非官方学习平台声明:文章仅作学习参考用途[5][6] - 历史合辑包含第1-50期完整内容[7] 注:原文未提供具体行业数据、公司案例或财务指标,故无法输出投资分析相关要点。
一问一答丨金银首饰消费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9 17:02
温馨æé†’:è“色柳林财税室为éžå®˜æ–¹å¹³å°ï¼Œæ˜¯ç”±ç¼–者以å‐ ¦ä¹ 笔记形å¼å»ºç«‹çš„å¹³å°ï¼Œæ‰€æœ‰ç¬”è®°å†™ä½œè®°å½•çš„æ–‡ç« åŠè½¬å‘的法律法规仅 供读者å¦ä¹ å‚考之用,并éžå®žé™…åŠžç¨Žè´¹çš„æ ‡å‡†ï¼Œæ¬¢è¿Žäº¤æµå¦ä¹ ,共åŒåˆ†äº«å‐ ¦ä¹ ç»éªŒæˆæžœã€‚æ–‡ç« ç‰ˆæƒå½’原作者所有,如有ä¸å¦¥ï¼Œè¯·è”ç³»åˆ é™¤ã€‚ 往期链接 (51). ä¸€é—®ä¸€ç” | ä¼ä¸šæ‰€å¾—ç¨Žæ±‡ç®—æ¸…ç¼´å·¥èµ„è–ªé‡‘ç¨Žå‰æ‰£é™¤ æ¥æºï¼š 国家税务总局烟å°å¸‚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烟å°å¸‚莱山区税务局 ç¼–å‘ ...
收藏!金银首饰消费税相关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9 08:40
会银首饰消费税的 棋举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未镶嵌的成品钻石和钻石 饰品消费税税率为5%。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 饰 消 费 税 纳 税 环 节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财 税 (1994) 9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 的通知》(财税〔2003〕8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钻石消费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税〔2013〕40号) 纳税人销售(指零售,下同)的金银首饰(含 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 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 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 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 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1994) 95号)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 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 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 饰)。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 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 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 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