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大股东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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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 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1 19:13
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核心观点 -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资金管理,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2] - 明确资金占用的两种类型: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关联交易产生)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垫付费用、代偿债务等无实质交易行为) [2][3]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对违规占用资金的大股东股份采取司法冻结措施 [6] 资金占用定义与禁止行为 - **经营性资金占用**: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工资福利、代偿债务、无偿拆借资金、违规担保等 [3] - 明确禁止六类资金提供行为:垫付成本、拆借资金(除参股公司同比例外)、委托投资、虚假商业汇票、代偿债务等 [3][6] 管理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为最高责任机构,董事及高管对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5] - 设立专项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5] - 总会计师需定期监控并报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6] 违规处理措施 - 占用资金需以现金清偿为主,非现金资产抵债需满足业务相关性、评估审计、独立董事意见及股东会批准等严格条件 [7] - 对违规占用行为实施"冻结股份"机制,无法现金清偿时通过股权变现偿还 [6] - 董事及高管纵容资金占用将面临处分、罢免甚至刑事责任追究 [6][8] 关联交易与审计要求 - 关联交易需严格遵循《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制度 [4] -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年报审计中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 [4][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法律为准 [8] - 董事会拥有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