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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股东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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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科技: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公司治理制度 - 公司制定《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以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明确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的股东 [1]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和非经营性(代垫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两类 [1] 资金占用限制措施 - 禁止通过垫付工资福利、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向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资源 [2] - 明确六类禁止行为包括有偿/无偿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开具无真实交易商业汇票等 [2][4] - 关联交易需严格按公司章程及决策制度执行,超董事会权限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5] 监督与执行机制 - 财务部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并向董事会汇报,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9] - 发生侵占时董事会需采取诉讼、股份冻结等措施,30日内未清偿可申请司法变现冻结股份 [3][10][11] - 董事长牵头清理占用资产,财务总监和董秘协助执行"占用即冻结"程序 [4][12] 责任追究条款 - 纵容资金占用的董事及高管将面临警告、罢免等处分 [6][14] - 非经营性占用导致损失的需对责任人处以经济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6][15][16] 制度效力与解释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6][19][21]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 [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