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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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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生产和治理全过程将推行用电监控
第一财经· 2025-05-02 11:42
环保执法监管体系升级 - 国家正建立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 通过用电数据精准掌握企业排污状况 增强执法科学性和有效性 [1] - 《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已发布 旨在规范用电监控技术标准 [1][5] - 政策要求加快形成智慧执法体系 推行分类执法和非现场监管 强化关键工况参数自动监测 [1] 用电监控技术实施背景 - 传统现场执法增加企业负担 末端自动监测成本高且覆盖有限 用电监控可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实现生产治理全过程监控 [2] - 江苏、天津已发布涉气企业用电监控地方标准 山东、河南、河北等地出台技术指南或管理规定 [5] - 2023年9月召开标准技术审查会 2025年4月征求意见稿通过生态环境执法局审议 [2] 当前技术实施挑战 - 部分重点排放单位缺乏污染物浓度监测条件 如烟道直径过细或间歇排放时间短 [3] - 现有监测存在生产设施未覆盖、数据项不全、虚拟数据导致平台不稳定等问题 [4] - 电气接入互感器参数设置不合理 导致监测数据偏差 [4] 技术规范与解决方案 - 征求意见稿明确安装位置、设备选型及四类预警规则(污染治理设施异常、停限产违规等) [5] - 建议按实事求是原则实施 避免"一刀切" 优先利用现有设备升级改造 降低联网成本 [4][6] - 要求不得强制非重点单位安装 不得转嫁监管平台建设成本至企业 [6] 地方实践与标准参考 - 江苏省地方标准规定大气污染源工况用电在线监测系统组成、安装及运行状态判定方法 [5] - 技术指南提出数据统一归集方案 强调兼容性以减少重复投资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