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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油烟污染源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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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攻坚办、省检察院联合行动主动作为 破解餐饮油烟污染源头管控难题
新京报· 2025-09-30 16:25
核心观点 - 省级部门联合推动餐饮油烟污染源头治理 旨在通过制度创新和部门协同 解决因法律衔接不畅导致的“先审批后处罚”困境 以保护经营主体权益并减少环境信访问题 [1][2][4] 问题背景与现状 - 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日益凸显 成为环境信访焦点之一 特别是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禁止的“三类区域”内开设餐饮项目 防控难度大且群众反映强烈 [1] - 法律衔接存在“断档”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未将“三类禁止区域”列为登记或许可的前置条件 导致市县级行政机关依据不同法律出现“先审批后处罚”的情况 [2]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的处罚为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 解决方案与制度突破 - 建议建立“提示函”机制 在餐饮企业登记阶段主动告知选址法律要求 实现监管关口前移 此机制借鉴自苏州姑苏区的实践经验 [2] - 计划在省级层面建立联动机制 推动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信息互通 明确在餐饮登记环节增加选址合规提示 从源头上防范违法建设 [4] - 通过加大普法宣传、法律解读、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提升经营者环保意识和法律素养 以推动既有问题规范和新发问题减少 [4] 政策导向与部门职责 - 相关部门需深入学习并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 主动压实监管责任并创新工作方法 [3] - 各部门被要求强化责任意识 主动作为、协同履职 并创造性地推进源头治理 [4] - 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登记与许可 不得擅自增设法定之外的条件 否则可能加重申请人负担或引发行政争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