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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助贷业务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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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助贷不死,监管不休
经济观察报· 2026-03-22 11:16
文章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新规将导致年化利率超过24%的高息助贷业务彻底终结 助贷平台通过“24%+权益”和“电商购物分期”等灰色操作维系高息业务的做法将难以为继 行业面临全面整顿和加速出清 [1][2][7][13] - 新规要求贷款人必须清晰、完整地向借款人明示综合融资成本 并通过弹窗强制阅读 此举封堵了费用拆分、息费不透明等模糊真实融资成本的操作空间 [10][11][12] - 监管组合拳正在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 包括合作金融机构紧急追加坏账风险共担保证金 以及助贷平台自身生存空间收窄并需加速业务转型 [4][5][6][19][21] 监管政策与要求 - 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于3月15日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 要求自2025年8月起实施 助贷业务的综合融资成本年化利率不得超过24% [2][8] - 新规要求贷款人必须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逐项列明所有息费项目、收取标准及主体 并计算年化综合融资成本 线上办理需通过弹窗展示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至少15秒) [10][11][12] - 2025年10月1日已施行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曾明确要求综合融资成本年化利率不超过24% 但实践中存在规避行为 新规旨在“打补丁”彻底封堵漏洞 [8][10] 高息助贷业务现状与灰色操作 - 基于行业不完全统计 高息助贷业务(年化利率24%-36%)存量规模约为3000亿至4000亿元人民币 约占个人互联网贷款市场规模的10% [2] - 过去助贷平台通过多种灰色操作维持高息业务:1)将贷款合同、担保合同与服务合同分开签订 待全部签订后才展示总息费;2)采取“高低搭配”策略 通过布局低利率业务(如年化利率不超过8%的车抵贷/房抵贷)拉低整体加权平均利率 为高息业务腾挪空间 例如某机构车抵贷/房抵贷占比不到15% 却将整体加权年化利率拉低至23.5% 使得高息助贷业务占比仍可达约25% [9][10] - 高息业务常通过“24%+权益”模式变相收费 “权益”分为与授信提额、快速放款相关的“大权益”和与本地生活消费相关的“小权益” [8] 新规对行业的影响与挑战 - 新规直接冲击助贷平台原有盈利模式 使其难以再通过“24%+权益”和“电商购物分期”等方式维系高息业务 若顶风作案 监管部门可能要求合作银行暂停资金合作 [1][13] - 行业内部对“小权益”是否应计入综合融资成本存在争议 业务团队认为其非贷款相关息费可不计入 但风控部门担心因其与贷款“捆绑”销售而被监管认定相关 数据显示若解除捆绑 借款人购买率将低于1% [15][16] - 罚息可能导致贷款整体年化利率突破24%上限 引发客户投诉 平台考虑解决方案包括:将贷款年化利率调低至22%左右为罚息预留空间;或在明示表中特别提示“罚息或导致年化利率略超24%”并需借款人确认 但后者被合规部门认为存在违规风险 [16][17] 行业连锁反应与转型压力 - 合作持牌金融机构(中小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为应对潜在坏账风险 紧急要求助贷机构追加缴付高息助贷业务坏账风险共担保证金 例如要求按合作金额的5%追加 或直接要求先追加1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 [5][19] - 为维持合作 部分助贷平台已缴纳追加保证金 甚至有平台实控人自掏腰包 同时平台调整催收策略 针对高息业务客群加大催收力度 [20][21] - 新规加速行业优胜劣汰 多家规模在100亿至200亿元人民币、专注高息业务的中小助贷平台已陷入业务停滞 行业资源将向定价规范、风控能力强、披露合规的头部机构集中 [22][23] - 助贷平台生存空间收窄 亟需业务转型 方向包括出海或将客群全面转向“年化利率24%以下” 但业务转型需要时间 部分中小平台可能来不及调整 [6][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