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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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 总裁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理层的行为,确保经理层忠实履行职责,勤 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总裁 1 名。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首席运营官 1 名,并可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 总监 1 名,协助总裁工作。 公司总裁、首席运营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认定为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士确定为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 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 法规;精通本行业的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