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公共交通运输
icon
搜索文档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丨建筑服务这样开!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4 16:39
自然人提供建筑服务代开发票操作流程 - 文章核心观点:为从事建筑劳务、装修修缮等建筑服务的自然人,在临时取得收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电脑端和手机端)代开增值税发票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引,并明确了特定业务(建筑服务)的开票要求[2] 电脑端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路径,或首页热门服务的【发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进入开票界面[2] - 在【蓝字发票开具】界面点击【立即开票】,在【选择票类】中选择发票票种,并在【特定业务】中选择【建筑服务】[3] - 系统自动带出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需手动填写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等[3] - 在【开票信息】栏填写项目名称、金额等信息,在【特定信息-建筑服务】栏中,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跨地(市)标志】为【是】或【否】[4] - 若选择【跨地(市)标志】为【是】,系统会显示所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信息,需找到并选择对应的编号[4] - 需选择详细的【建筑服务发生地】并填写【建筑项目名称】(即合同名称),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5] - 开票成功后,若受票方为单位企业,发票会自动发送至其税务数字账户,也可通过邮箱、二维码、下载等多种方式交付[5] - 如果涉及预缴税费,可跳转到预缴开票完成税款缴纳[6] - 提供建筑服务代开发票时,必须提供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7] 手机端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通过【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菜单进入[8] - 点击【建筑服务】—【新增代开申请】,进入代开申请页面[9] - 点击【新增购买方】,选择是否为自然人并录入购买方信息后保存[10] - 填写建筑项目及代开项目信息,包括所在行政区域、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是否签订合同、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代开项目编码及简称、金额等,保存后点击【下一步】[12] - 系统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后续可能出现三种情况[13] - 情况一: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和缴款,可自动完成数电票开具[13] - 情况二: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但需缴款,跳转至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自行开具数电票[14] - 情况三:代开申请提交后需要审核,需待税务人员审核完成后才可进行后续操作[15] - 开具成功后,通过【代开发票查询】功能,选择申请日期并查询,在发票查询页面选择“下载发票”进行下载[16] 相关税收政策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