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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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刚注册还没业务,可以不报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6 17:4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王总,不是的。就算是刚注册的新 公司,没业务没收入,也得按规定 办理纳税申报呢。 ▶▶ 政策内容: 0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 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 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 申报。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没业务没税款,报什么 呀? 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王总,就算当月没任何税款产生,也 得按规定做纳税申报,这叫零申报。 来源:新疆税务 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 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 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 号)文件规定: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来源新疆税务 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四)有关规定。 2.一般纳税人自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方法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变更;期限 届满后,自选择适用一 般计税方法当月起,36 个月内不得 ...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丨建筑服务这样开!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4 16:39
自然人提供建筑服务代开发票操作流程 - 文章核心观点:为从事建筑劳务、装修修缮等建筑服务的自然人,在临时取得收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电脑端和手机端)代开增值税发票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引,并明确了特定业务(建筑服务)的开票要求[2] 电脑端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路径,或首页热门服务的【发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进入开票界面[2] - 在【蓝字发票开具】界面点击【立即开票】,在【选择票类】中选择发票票种,并在【特定业务】中选择【建筑服务】[3] - 系统自动带出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需手动填写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等[3] - 在【开票信息】栏填写项目名称、金额等信息,在【特定信息-建筑服务】栏中,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跨地(市)标志】为【是】或【否】[4] - 若选择【跨地(市)标志】为【是】,系统会显示所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信息,需找到并选择对应的编号[4] - 需选择详细的【建筑服务发生地】并填写【建筑项目名称】(即合同名称),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5] - 开票成功后,若受票方为单位企业,发票会自动发送至其税务数字账户,也可通过邮箱、二维码、下载等多种方式交付[5] - 如果涉及预缴税费,可跳转到预缴开票完成税款缴纳[6] - 提供建筑服务代开发票时,必须提供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7] 手机端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通过【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菜单进入[8] - 点击【建筑服务】—【新增代开申请】,进入代开申请页面[9] - 点击【新增购买方】,选择是否为自然人并录入购买方信息后保存[10] - 填写建筑项目及代开项目信息,包括所在行政区域、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是否签订合同、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代开项目编码及简称、金额等,保存后点击【下一步】[12] - 系统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后续可能出现三种情况[13] - 情况一: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和缴款,可自动完成数电票开具[13] - 情况二: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但需缴款,跳转至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自行开具数电票[14] - 情况三:代开申请提交后需要审核,需待税务人员审核完成后才可进行后续操作[15] - 开具成功后,通过【代开发票查询】功能,选择申请日期并查询,在发票查询页面选择“下载发票”进行下载[16] 相关税收政策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2][23]
山西:如何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已开具的发票对方是否已入账?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4 09:48
增值税简易计税政策更新 -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一般纳税人提供特定应税交易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7] -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7] - 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8] 适用简易计税的公共交通服务范围 -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7] - 其中班车被明确定义为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7]
你问我答|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2 22:3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流程 - 企业需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路径进入功能菜单 [1] - 系统根据纳税人涉税数据自动匹配办理模式,分为“确认式办理”和“补录式办理”两类 [2] 确认式办理模式 - 在确认式办理模式下,纳税人需对系统自动带出的结果进行确认 [2] - 若系统判断纳税人当月不存在代开发票、自开发票或领用发票的情况,生效日自动预填为当月1日,纳税人可手动修改为次月1日生效,但一经选择且登记生效后无法再次修改 [3] - 若系统判断纳税人当月存在代开发票、自开发票或领用发票的情况,系统将自动带出一般纳税人生效日为次月1日 [4] - 纳税人点击【一键登记】进入办理提交页面,成功后系统会显示办理成功并提示后续事项 [4] 补录式办理模式 - 在补录式办理模式下,系统根据纳税人涉税数据自动预填生效日期和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等信息,纳税人可手动修改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为本月1日或次月1日,该选择一经生效同样无法再次修改 [4] - 纳税人需对登记表中的基本要素进行补录 [5] - 纳税人可通过【预览登记表】功能查看详情 [6][7] - 补录完成并确认数据完整正确后,点击【提交】进入办理提交页面,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办理成功并提示后续事项 [9][10]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简易计税政策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4] -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范围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5] - 其中,班车被定义为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15] - 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6]
【12366问答】2月热点税费政策可视答疑精选(应税交易、简易计税、进项抵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2 09:27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系统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核心内容与实操要点,通过问答形式明确了增值税的纳税范围、视同销售、非应税交易、跨境服务零税率、简易计税方法、混合销售税率适用、境外企业纳税申报以及进项税额抵扣等关键规定,旨在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适用新税法[1] 增值税纳税范围与原则 - 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1] - 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服务涵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信息技术、文化体育、鉴证咨询等;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1] - 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的判定采用目的地原则,主要包括: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销售服务与无形资产(境外现场消费除外)、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与境内货物等直接相关、以及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2][3] 视同销售与非应税交易 - 视同应税交易需缴纳增值税,包括: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无偿转让货物、以及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金融商品[3] - 员工为受雇单位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取得存款利息收入等情形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3] 跨境服务与税率适用 - 境内单位或个人向境外销售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特定服务(如研发、设计、软件、离岸外包等)、转让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技术、以及提供国际运输等服务,适用零税率[4] - 纳税人发生多项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或征收率时,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否则从高适用税率,例如销售商品(13%)与提供不动产租赁(9%)未分别核算则按13%计税[9] - 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或征收率时,按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主要业务指体现交易实质和目的的主体业务[9] 简易计税方法 -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一般征收率为3%[6] -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交易(如销售自产砂土石料、自来水、提供公共交通运输等)可选择按3%征收率简易计税[6][8] - 同期,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不动产相关交易(如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销售房地产老项目等)可选择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9] - 同期,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外的应税交易,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9] -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以及个人出租住房等情形,有特殊的简易计税减征规定,例如按3%征收率减按2%或1.5%计算[9] 境外纳税人申报与进项抵扣 - 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或按规定委托境内代理人申报[9] - 并非所有进项税额都可抵扣,不得抵扣的项目包括: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非正常损失、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以及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居民日常和娱乐服务等对应的进项税额[10]
2026年起,这些项目免征增值税
新浪财经· 2026-01-31 19:12
增值税优惠政策核心要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施行后一系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衔接事项,旨在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1][111] 增值税起征点标准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的起征点标准为:按月计税的,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度计税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 [1] -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一日内发生多次交易的按日适用该标准 [1] 免征增值税项目(长期)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销售外购或加工过的初级农产品需按规定纳税 [2][3] -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服务免征增值税 [3][4] - 医疗机构提供的符合价格规定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不包括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 [5][6] -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7][8] -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符合规定收费标准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超过标准的费用及赞助费等不属于免税范围 [9] - 殡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整容、火化等按规定收费标准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10] -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取得的符合规定的学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收入免征增值税,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税范围 [11][12][13][14] -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18] - 美国船级社在特定前提下于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免征增值税 [18] - 台湾航运及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18] -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免征增值税 [18]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18]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沪港通买卖A股及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18][19] - 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财产清偿债务免征增值税,但其所属、附属企业通常不享受此政策 [20] -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1] - 外汇管理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发放外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2] -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23] -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24] - 执罚部门和单位处置罚没财产且收入如数上缴财政的免征增值税 [25] - 一系列现行有效的文件中所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涵盖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采购、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互联互通、法律援助补贴、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收益运作等 [26][27] 阶段性免征增值税项目(2026-2027)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农膜、滴灌带、滴灌管、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29][30] - 饲料产品,包括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免征增值税,但宠物饲料除外 [31][32][33] - 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包括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免征增值税 [34] -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初级农产品,以及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35][36][37] -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需经主管部门认定并报税务机关备查 [38][39] -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 [40] - 按规定标准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及高校学生食堂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0] - 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0] - 国家助学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41] - 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 [42] - 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 [43]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 [44] -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45][47] -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或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若安置比例达到60%(含)以上,自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45][48] - 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免征增值税 [49] - 粮食和商品储备相关收入免征增值税,包括销售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经营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以及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取得的财政利息补贴和价差补贴收入 [49][50][51] - 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及为大陆与港澳台间货物运输提供的类似服务,在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等条件下免征增值税 [52] -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委托境内公司从事证券买卖业务,以及经央行认可的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本市场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2] - 企业集团统借统还业务中,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率或债券票面利率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53][54][55] -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开放式)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5] - 经批准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期货、大连商品交易所的铁矿石期货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免征增值税 [56][57] -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包括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的资金往来、银行联行往来、金融机构间通过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无担保资金融通,以及同业存款、借款、代付、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同业存单等业务的利息收入 [58][59][60] - 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包括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等)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60][61][62][63] - 纳税人提供再保险服务(境内向境外提供的除外),实行与原保险服务一致的增值税政策,符合条件时免征增值税 [63] - 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不高于规定价格提供规范所列服务,可适用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63] -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63]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64] - 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非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 [64] - 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收购、承接和处置剩余政策性及改制银行剥离不良资产过程中开展的特定业务,如销售抵债资产、取得利息、提供评估审计服务等,免征增值税 [64][65] - 一系列现行有效的文件中关于血站、医疗卫生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蔬菜及部分鲜活肉蛋流通、熊猫普制金币、国际运动会、小微企业融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担保、科技企业孵化器、小额贷款公司、供热企业、农村饮水安全、边销茶、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金融机构农户贷款、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亚洲冬季运动会、世界运动会等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66][67][68][69][70][71]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采掘的砂土石料及以其生产的砖瓦石灰、小型水力发电单位(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销售自产电力、销售自来水、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特定农村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非企业单位提供研发技术服务等,可选择按3%征收率简易计税 [71][72][73][74][75] - 公路经营企业收取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提供电影放映、仓储、装卸搬运、收派、文化体育服务、非学历教育及教育辅助服务,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发生的应税行为,可选择按3%征收率简易计税 [76][77][78] - 抗癌药品、罕见病药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等现行有效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中涉及简易计税的继续实施 [79]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取得的一级公路等通行费、出租或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转让当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房地产老项目等应税交易,可选择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 [79][80][81][82][83][84][85]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可按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 [86][87]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可按3%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87]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外的应税交易,可按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预缴项目达到起征点的减按1%预征率预缴 [87] - 住房租赁、二手车经销等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中现行有效的部分继续实施 [87] -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期限届满后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36个月内不得再选择简易计税 [88] 销售额扣除规定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销售额 [89]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收取的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及罚息,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90] - 经批准的融资租赁业务,其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等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不含本金)中扣除 [90][91] - 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等批准的融资租赁纳税人,可按上述规定执行 [91] - 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的,支付的分包款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92] -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付给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保安服务公司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执行 [92] -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餐饮、交通、签证、门票及接团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92] - 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简易计税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允许扣除 [92] - 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的,以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人销售住房),购置原价或作价允许扣除 [93]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适用一般计税的房地产项目,受让土地时支付的土地价款及相关拆迁补偿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并给出了具体的扣除计算公式和项目公司适用条件 [94][95] - 纳税人开展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旧首饰的作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96] - 扣除价款需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如发票、财政票据、支付记录、完税凭证、拆迁协议等)留存备查,否则不得扣除 [96][97][98] - 按规定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的,需按特定要求开具发票,部分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0] 其他增值税优惠项目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101]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根据不同凭证按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01]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视同应税交易 [101] - 一系列现行有效的文件中关于软件产品、外国驻华使领馆退税、资源综合利用、风力发电等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102][103]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系列现行有效的文件中关于粮食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退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无偿转让股票、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民用航空发动机和飞机、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宣传文化、支持文化企业、黄金税收等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104][105][106][107][108][109] - 原“营改增”试点中关于甲供工程建筑服务等两项可选择简易计税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但此前已适用简易计税的项目可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109]
@一般纳税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6 09:28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因其已对销项和进项的测算进行了简化,故不再考虑进项扣除[3] -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由于销售环节没有增值税缴纳环节,因此不得抵扣上游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3] -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服务,属于最终消费环节,增值传递链条断裂,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3] - 兼营简易计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进项税额时,需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 (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 + 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 ÷ 当期全部销售额[4]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 - 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异常凭证[9] -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异常凭证[9][10] - 经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异常凭证[11][12] - 经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异常凭证[12] - 走逃(失联)企业存续期间,若其商贸企业购销货物名称严重背离,或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能力且无委托加工等,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12] - 走逃(失联)企业直接失踪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12] -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专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且累计超过5万元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13] 异常凭证的税务处理 - 尚未申报抵扣的异常凭证进项税额暂不允许抵扣,已申报抵扣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16] - 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申报未办理的,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17] - 已办理出口退税的,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需作进项税额转出,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对应的已退税款将被追回[18] - 消费税纳税人尚未申报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申报抵扣的需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税款,不足冲减的应补缴[19][20] -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核实申请,经核实符合规定的可不作转出、追回等处理,逾期未提出则需按规定处理[21] - 纳税人对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核实符合规定的可继续申报抵扣或退税[22] 政策依据 - 相关政策依据包括《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所附实施办法[4] - 相关政策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4] - 异常凭证管理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24] - 走逃(失联)企业相关认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25]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这6种情形可以简易计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0 08:57
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甲供工程指全部或部分设备 材料 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4] -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老项目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但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项目 [5] -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 若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 混凝土 砌体材料 预制构件 则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划分执行 [6] 二手车经销增值税政策 -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11] - 政策所称二手车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11] - 该项增值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流程 - 企业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下载更新】-【全部人员】 下载已填报且指定本单位申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4] - 在申报工资薪金所得时 于【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预填扣除信息】页面勾选"我确认需要进行自动预填" 确认预填内容和人员范围后点击【确认】 系统将自动按已采集信息计算可扣除金额 [14]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不可混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4 20:30
汇总代开发票业务范围 - 业务适用于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企业为个人保险代理人 证券经纪人 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进行汇总代开 [9][12] 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汇总代开发票申请模块进入办理流程 [11] - 在汇总代开页面选择汇总代开属期后系统自动带出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等基础信息 需手动选择发票种类 征收率等信息 [14] - 企业信息填写完成后需新增或批量导入个人代理人信息 包括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付款时间和付款金额 [16][17] - 完成信息填写后进入纳税信息确认页面 系统自动带出可使用税款 也可手动选择税款所属期查询 [22] - 纳税信息确认完毕后进入发票确认界面 系统自动带出发票预览相关信息 确认后提交申请 [23] - 申请提交成功后需预缴税款 可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汇总代开发票申请-查询汇总代开模块中查看历史代开信息 [24][26] 重点群体税收政策 -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人员享受优惠时 税款当年扣减不完的 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