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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整层车位被“包场”,机关单位可以“先占先得”吗
南方都市报· 2025-05-09 20:35
停车位租赁争议 - 东莞塞纳城市嘉园小区负二层约200个车位被开发商租给东莞市工信局作为专用停车场,引发业主停车难问题 [1] - 业主希望部分时段开放共享停车,市工信局计划从租赁车位中划分部分供业主使用,具体数量和使用办法待定 [1] - 法律上开发商有权出租车位,但业主质疑程序正义缺失,未体现"业主优先"条款 [1] 机关单位角色与责任 - 工信局作为机关单位,租赁行为合法但需考虑政治伦理和政府形象 [2] - 机关单位工作日停车需求集中在白天,与业主夜间需求存在天然时间差,具备错峰共享条件 [2] - 市工信局若主动让渡夜间使用权,可化解矛盾并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范例 [2] 解决方案与深层问题 - 属地街道协调后初步计划共享50-70个车位,释放善意但举措相对滞后 [3] - 事件暴露政府部门与属地居委会、小区缺乏有效沟通渠道,需通过媒体曝光实现信息通达 [3] - 当地需从市级层面推动停车位共享共济,梳理类似机关单位占用小区资源情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