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沼气综合开发利用
icon
搜索文档
沼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 “ 三免三减半 ”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5 15:5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促进农业经济循环发展税收优惠 沼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享受企业 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享受主体 从事沼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片图 纳税人从事沼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中"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沼气工程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单体装置容积不小于300立方米,年平均日产沼气量 不低于300立方米/天,且符合国家有关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的 项目。 2.废水排放、废渣处置、沼气利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不产生二次污染。 3.项目包括完整的发酵原料的预处理设施、沼渣和沼液的综合利用或进一步处理系统,沼气净化、储存、输配和利用系统。 4.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人员具备国家相应职业资格。 5.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相关验收。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 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