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固体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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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9 19:09
增持主体资格 - 增持主体为控股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410426387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4][6] - 美欣达集团经营范围涵盖环保固体废物处置投资 环卫服务产业投资 可再生能源回收处置循环利用产业投资及清洁能源产业投资 [4] - 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具备实施增持的主体资格 [4][5] 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 增持计划自2025年3月13日起6个月内实施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5] - 实际增持期间为2025年3月13日至8月15日 累计增持5,724,356股 占总股本1.32% 成交金额100,001,927.42元人民币 [5][11] - 增持完成后美欣达集团直接持股比例达34.24% 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达53.74% [6][7] 增持合规性 - 增持行为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出要约情形 因增持前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均超过50% 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7] - 增持期间未发生内幕交易 敏感期交易或短线交易行为 且承诺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7] - 增持计划在公告期限内完成 符合《证券法》及《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 [7] 信息披露执行 -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披露增持计划公告 [8] - 分阶段披露增持进展 包括4月8日增持0.23%[8] 4月30日增持0.46%[8] 5月31日增持0.65%[9] 6月30日增持0.76%[9] 7月31日增持1.14%[10] - 2025年8月18日披露增持完成公告 确认累计增持1.32%[11] 并同步提交专项核查意见至交易所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