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实体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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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为线下无理由退货立规矩!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6-05 15:12
北京市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起草《北京市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将持续至6月15日 [1] - 该指引旨在引导线下实体经营企业自愿开展商品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优化首都消费环境并激发消费潜力 [2] - 借鉴浙江、江苏、上海等地线下实体店经营者自愿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活动的先进经验 [2] 退货规则与商品范围 - 经营者可自行决定退货承诺的商品种类、适用范围、退货时限等,但需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承诺内容 [3] - 不建议列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包括消费者定制品、食品药品、鲜活易腐产品、图书音像制品、贵重商品、一次性用品、贴身衣物等 [3] - 退货规则不得含有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得借退货承诺进行虚假宣传 [3] 商品完好界定与退货条件 - 商品完好的标准为保持原有品质功能且配件商标标识齐全,因查验需要打开包装或合理调试不视为影响完好 [4] - 消费者需在承诺期限内凭购物凭证提出退货,凭证遗失时可协商确认 [4] - 赠品未退回或赠品不完好不能作为拒绝商品退货的理由,消费者需按赠品实际价格支付价款或协商解决 [5] 积分优惠与促销活动退货处理 - 使用积分、代金券、优惠券抵销价款的,需以相应形式退回 [5] - 参与套装满减促销的,按消费者实际支出价款为准,部分退货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按商品优惠前价格结算 [5][6] - 经营者需在消费者购买前明示退货规则,未明示时按上述方式处理 [5] 退货期限与恶意退货防范 - 配送类商品退货期限自签收次日起算,自提类商品自开具凭证当日起算,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7] - 消费者不得利用无理由退货谋取不当利益,经营者可拒绝存在恶意情形或违背诚信原则的退货 [7] 承诺活动管理与监督 - 退出承诺活动的经营者不得再以该活动名义对外宣传 [8] - 冒充承诺活动名义谋利的经营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8] - 鼓励经营者健全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并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