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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宾馆遭桔子酒店起诉侵权索赔10万,老板娘称“感觉像被碰瓷了”;华住集团回应:从用户角度出发减少名称近似困扰……
新浪财经· 2026-06-23 18:28
事件概述 - 河南平顶山一家名为“橘子宾馆”的个体小宾馆被连锁酒店品牌“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起诉,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索赔10万元[2] - 华住集团旗下桔子酒店品牌方回应称,索赔并非最终目的,已于6月16日与橘子宾馆沟通表达协商意愿,起诉是希望减少因名称近似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6] - 橘子宾馆老板冯女士表示,其宾馆于2017年8月21日合法登记,仅有16间房,价格在60到100元,与连锁酒店定位差异大,对侵权指控无法接受,感觉“像被碰瓷了”[11][12] 涉事双方立场与主张 - **桔子酒店方主张**:公司依法享有“桔子”系列商标专用权,品牌经过十余年使用宣传已具有较高知名度[14];被告“橘子宾馆”名称与注册商标在整体外观、呼叫及含义上高度近似,极易引发混淆,涉嫌侵害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14];公司称因类似侵权蒙受的损失高达500多万元[14];公司自2006年创立,2017年被华住集团以36.5亿元全资收购,截至2025年7月开业门店超1000家,覆盖全国300多个城市[15] - **橘子宾馆方主张**:宾馆名称源于老板儿子喜欢吃橘子,注册时因其他名称被驳回而选用,并非刻意模仿[11];宾馆规模小,未使用与桔子酒店相似的图文、logo和装修风格[11];对方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橘子宾馆导致其差评或损失[12];律师认为对方胜诉率不高,但冯女士担心公司过往案例可能导致赔付[12] 法律背景与行业动态 - 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涉及可查司法案件337起,其中63.88%的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15] - 仅2026年5月至12月,该公司就以相同理由起诉了甘肃天水青桔子宾馆、江西吉安桔子优品酒店、北京金福桔酒店等多家名称含“桔/桔子”字样的住宿经营主体[15][16] - 此前宁夏灵武法院一起类似案件中,被告因突出使用“橘子酒店”等标识,经调解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并赔偿[16] 商标侵权认定关键 - 律师解读认为,商标侵权认定的核心在于是否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而非单纯的“形似音近”[18] - 若被告规范使用合法登记字号全称,未刻意模仿原告视觉体系,且双方市场定位差异明显(如个体小宾馆与中高端连锁),不易造成公众混淆,通常不视为侵权[18] - “近似”不等于侵权,“混淆误认”才是关键判断因素[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