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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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东来优选=胖东来?最新回应
新浪财经· 2025-09-17 10:24
近日,有消费者向澎湃公众互助平台服务湃反映,他在网购平台购物,发现一些标签含"胖东来""胖东来优选"等关键词的商品,想买却又心 存疑虑。 对此,有律师向智通财经指出,只要没有获得商标使用授权,无论这些商品是否在胖东来销售过,均构成侵权。 被各种商家营销套路侵害权益?买到的商品出故障投诉无门? 黑猫投诉平台全天候帮您解决消费难题【消费遇纠纷,就上黑猫投诉】 智通财经记者 段彦超 这些标签含"胖东来"的商品是否获得胖东来商标使用授权?智通财经随机询问10家网店,均未获正面回应,更无一家表示获得授权。 9月16日晚,许昌胖东来生活广场值班店长向智通财经表示,对于这些线上商铺的侵权行为,胖东来一直在持续搜集证据。他表示,即使一些商品 曾在胖东来超市销售过,也不可以在线上销售中标注"胖东来",具体的情况需要再进一步咨询法务,以法务的声明为主。 诸多网店卖货商品关键词含"胖东来" 例如商品为"胖东来官方旗舰店猴头菇猴菇饼干酥性小饼干代餐零食许昌超市",显示"全网热销1万+",店铺名为"货东来食品旗舰店"。该商品资料 页面包含胖东来商场门头照片。 智通财经以消费者名义咨询店铺客服,客服称,该款商品为胖东来商超同款的平替款, ...
宗馥莉冒险扶正“娃小宗”
北京商报· 2025-09-16 00:14
在进入四季度冲量的关头,娃哈哈突然宣布启用新品牌"娃小宗"。9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多个信源 获悉,由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馥莉实际控制的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胜饮料集团")旗下 7家公司联合发出一份通知称,为维护"娃哈哈"品牌使用的合规性,决定从2026年新的销售年度起,更 换使用新品牌"娃小宗"。根据第三方品牌价值评估机构发布的数据,去年娃哈哈品牌价值高达911.87亿 元。弃用"娃哈哈",扶正"娃小宗",宗馥莉这一招"险棋"能否化险为夷? 新品牌"娃小宗" 9月12日,网上流出的一份"关于开展2026销售年度经销商沟通工作的通知"称,自娃哈哈集团创始人离 世后,公司一直努力推进解决各项历史相关遗留问题,为维护"娃哈哈"品牌使用的合规性,公司决定从 2026年新的销售年度起,更换使用新品牌"娃小宗"。 去年7月,宗馥莉就曾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及杭州娃哈哈集团部分股东就宗馥莉自宗庆后董事长离 世后对娃哈哈集团经营管理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致使其无法继续履行对娃哈哈集团及其持股公司的管理 职责"为由请辞。 通知中提到,"娃哈哈"商标的使用出现问题,"因复杂的历史相关问题不能在近期得到有效的解决,导 ...
“娃小宗”浮出水面,宗馥莉再造“娃哈哈第二”?
北京商报· 2025-09-15 22:28
在进入四季度冲刺年度销量的关头,娃哈哈突然宣布启用新品牌"娃小宗"。近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多个信源获悉,由娃哈哈集团董事 长宗馥莉实际控制的宏胜饮料集团旗下7家公司联合发出一份通知称,为维护"娃哈哈"品牌使用的合规性,公司决定从2026年新的销售 年度起,更换使用新品牌"娃小宗"。根据第三方品牌价值评估机构发布的数据,去年娃哈哈品牌价值高达911.87亿元。"娃小宗"浮出水 面,宗馥莉这一招能否再造"娃哈哈第二"? 新品牌"娃小宗" 9月12日,网上流出一份"关于开展2026销售年度经销商沟通工作的通知":自娃哈哈集团创始人离世后,公司一直努力推进解决各项历 史相关遗留问题,为维护"娃哈哈"品牌使用的合规性,公司决定从2026年新的销售年度起,更换使用新品牌"娃小宗"。 通知中提到,"娃哈哈"商标的使用出现了问题,"因复杂的历史相关问题不能在近期得到有效的解决,导致公司经营始终暴露在相关法 律风险之下。因此,我们不得不做出以上的安排。在现行股权架构下,'娃哈哈'商标的使用,须获得娃哈哈集团全体股东的一致同 意,否则任何一方均无权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的落款包括杭州娃哈哈宏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食 ...
“反诈老陈”打假“五星茅台酒”,五星酒业最新回应
齐鲁晚报· 2025-09-15 15:44
侵权事件声明 - 贵州五星酒业集团发现多个短视频及网络直播平台存在大肆推销"五星茅台酒"的侵权行为 [1] - 抖音账号"反诈老陈的故事"指出以140元两瓶销售的"五星茅台酒"存在重大侵权嫌疑 [1] - 公司从未生产、销售或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生产、销售"五星茅台酒" [1] - 该产品涉嫌侵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权 并构成对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及商标权侵害 [1] - 公司已于2024年就侵权产品依法提起诉讼并获得法院胜诉判决 [1] - 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包括民事索赔、行政举报及刑事控告 [1] 公司背景信息 - 贵州五星酒业集团创建于1993年 位于仁怀市 是贵州民营企业100强 [2] - 拥有传统发酵窖池600多个 年产优质酱香型白酒6000多吨 [2] - 具备50000吨储酒能力 配有5条现代化灌装和包装生产线 单日产量达30000箱 [2] - 公司总资产规模达30亿元 品牌价值(2024年度)达158.55亿元 [2] - 主营品牌为"五星"和"镇酒" 员工600余人 [2] 产品侵权细节 - 网络博主"反诈老陈"在社交平台展示购买的"五星茅台酒"包装标注生产厂商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 - 产品生产日期标注为2013年9月22日 销售价格为140元两瓶 [2] - 贵州茅台市场维权办明确表示正品"五星茅台"瓶身应为"贵州茅台酒"五个字 不会出现"五星"字样 [2] - 五星商标仅为市面俗称 类似飞天仕女图标俗称为飞天茅台 产品上不会出现"飞天""五星"等文字 [3] - 茅台股份公司未推出过原浆酒、散装酒等品类 [3] 事件传播与回应 - 事件通过短视频及网络直播平台传播 引发广泛关注 [1][2] - 五星酒业发布官方声明澄清从未生产销售相关产品 [1][4] - 贵州茅台官方通过媒体渠道进行产品真伪说明 [2][3]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出口商品商标侵权被行政处罚
齐鲁晚报· 2025-09-14 18:28
行政处罚事件 -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出口侵犯"SONY"和"LG"商标专用权的遥控器被大鹏海关行政处罚 [1][2] - 公司委托报关服务以一般贸易方式向荷兰出口货物 报关单号531620250161709265 [1][2] - 实际出口货物中发现标有"SONY"商标的遥控器3024台和标有"LG"商标的遥控器5040台 [1][2] - 侵权货物总价值为人民币108043.62元 [1][2] - 权利人为索尼集团公司和株式会社LG 海关备案号T2024-165745和T2021-107194 [1][2] - 处罚结果为没收全部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6220元 [1][3] 公司背景 -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 于2023年12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股票代码301578 [5] -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遥控器、摄像头、麦克风等智能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 [5] 法律依据 - 违法行为被认定为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 [1][3] - 处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3] - 当事人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和雷霆2025综合执法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搜狐财经· 2025-09-05 11:58
执法行动背景 - 吉林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和"雷霆2025"综合执法行动 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 [1] 商标侵权案件 - 长春市某服装工作室因销售印有"LV"图形标识的侵权夹克服被查处 遭没收商品并处罚款 [2] - 吉林市某服装店销售印有"始祖鸟""迪桑特""可隆"图形标识的侵权服装被查处 遭没收商品并处罚款 [3] - 吉林市某烟酒行销售侵权品牌白酒被查处 遭没收商品并处罚款 [4] - 梅河口市某汽车养护中心销售侵权"嘉实多"机油被查处 遭没收商品并处罚款 [10] 产品质量违规案件 - 长春市某电动自行车行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被查处 [3] - 梨树县某电动自行车行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被查处 [5] - 松原市某电动自行车行因车辆编码与合格证不符及加装座椅被查处 遭没收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 [9] - 长春市某厨具批发商行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燃气灶具被查处 [3] 不正当竞争案件 - 辽源市某公司因袜子包装装潢与"一只鱼"品牌高度相似被查处 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遭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 [6][7] - 白山市某商贸处因对普通食品"珍硒虫草浸提粉"虚假宣传抗氧化、抗衰老等功效被查处 遭罚款行政处罚 [8] 执法趋势 -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针对民生领域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10]
替人“刷脸”注册的店铺售卖假冒商品 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人民网· 2025-09-05 09:02
案件核心事实 - 一名在校大学生李某为获取日结兼职报酬 向用工单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配合完成刷脸认证 用于注册电商平台网店[1] - 该网店后续销售假冒知名运动品牌商品 品牌方调查发现店铺登记经营者为李某后提起诉讼 要求赔偿30万元[1] - 法院认定网店销售侵权商品构成商标侵权 李某虽未直接经营但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2万元[2] 电商平台运营机制 - 平台网店注册需完成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和刷脸采集生物特征信息在内的实名认证手续[2] - 登记经营者需对店铺经营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即使未直接参与经营或获利[2] 行业影响与警示 - 个人信息如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等具有高度敏感性 出借或出售可能导致法律风险[3] - 为他人违法行为提供帮助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3] - 求职过程中需增强法律意识 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3]
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查处一起某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典型案例
中国食品网· 2025-08-28 12:16
案件概述 - 2025年5月7日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在某商店槟榔销售专柜发现涉嫌侵权产品槟榔干(金石之交)4包 销售价格为50元/包 产品喷码显示生产日期为2025年4月26日 通过微信小程序扫描二维码显示非正品商品[1] - 2025年5月17日委托海南和成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辨认 2025年6月1日出具辨认报告 结论为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商品[1]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5年4月25日从流动商贩处购进侵权槟榔产品5袋 购进价为43元/袋 已销售1袋 剩余4袋被查获[2] - 进货票据仅显示数量价格信息 无供货商详细信息 未能提供供货商市场主体登记证明 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销售记录等相关文件[2] -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 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2] 处理结果 - 2025年8月15日乌苏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没收侵权商品 并处0.1万元罚款[2] 行业影响 - 侵权商品存在质量隐患 既侵犯商标权利人知识产权 又对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造成风险[2] - 案件查处传递尊重知识产权理念 促使经营者加强商品商标审查 规范进货渠道 有效净化市场环境[2] - 提高消费者对侵权商品的辨别能力 减少购买侵权商品损失 推动形成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2]
九省份联动查处“极米坚果”跨省商标侵权案,涉案超1.28亿元
新京报· 2025-08-26 22:15
案件背景与核心事实 - 江西彩影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生产销售"极米坚果"投影仪 涉嫌侵犯极米公司"极米"注册商标专用权 违法经营额达1.28亿余元 [1] - 侵权产品通过电商平台销售 价格不到正品一半 网店遍布多个平台 生产仓储链条延伸至江西广东广西等多地 [2] - 市场监管总局协调9省份联合执法 查处横跨9省份的商标侵权链条 [1][2] 执法行动与查处过程 - 2024年3月6日 9省份市场监管部门100余名执法人员统一行动 突击检查30余个涉案据点 [3] - 现场查扣涉嫌侵权产品财务账本网店后台数据等关键证据 [3] - 电商平台调取侵权证据成为破案关键 通过京东拼多多淘宝抖音等4家平台调取证据 [6] 处罚与和解结果 - 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管局没收江西彩影公司等10家公司违法所得314.34万元 罚款192.869万元 [4] - 江西彩影公司与极米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极米公司赔偿损失400万元 [4] 案件特点与经验总结 - 政企协同提升维权效率 企业主动维权 属地部门火速上报 总局直接指挥 [5] - 区域协同实现全链条打击 统一调度多地集中突击检查避免打草惊蛇 [5][6] - 电商平台共治机制发挥重要作用 平台数据在认定侵权行为和确定违法经营额方面不可替代 [6]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守护品牌”商标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上)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08-26 22:15
商标执法行动规模与范围 -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与商标权利人协作 聚焦重点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累计选取18起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2] - 案件覆盖电池 汽车 奢侈品 服装 娱乐 汽配 酒店 运输等多个行业 涉及内蒙古 上海 广东 浙江等超过10个省级行政区 [2][3][6][10][13][16][19][22] 案件查处金额与数量 - 李某等销售假冒南孚电池案累计购入货值248万元 已销售139万元 [2] - 广东假冒爱马仕等奢侈品鞋案查获产品2.1万双 包装材料6.3万件 涉案金额2.16亿元 [6] - 浙江假冒始祖鸟冲锋衣案涉及9个省份 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 [10] - 上海15家婚车租赁公司假冒劳斯莱斯案合计罚款71万元 [4] - 吉林电玩城商标侵权案没收违法所得4.9万元并罚款4.9万元 [14] - 甘肃汽配店假冒一汽案罚款5万元 [17] - 云南运输公司商标近似侵权案罚款7.5万元 [24] - 贵州歌厅侵权希尔顿案获取营业收入1114万元 [19] 执法手段与协作机制 - 采用线上线下结合调查方式 包括网络巡查 短视频监控 平台数据取证等数字化手段 [3][16][19] - 强化行刑衔接机制 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 利用云端协查系统 天网工程和人脸识别技术固定证据 [6][9][10][12] - 通过举报奖励机制获取案件线索 依托商标权利人专业鉴定形成政企协作模式 [6][9][16][19] 侵权行为特征 - 出现新型侵权形式 包括婚庆服务行业车辆假冒 微信平台引流发展代理 利用字号近似误导消费者等 [3][10][13][15] - 侵权手段隐蔽化 采用虚假经营地址 跨区域流水线作业 线上引流线下交易等模式逃避监管 [10][12] - 部分案件持续时间长 如南孚电池案从2017年持续至2024年 账目复杂证据分散 [2][3] 司法处罚结果 - 广东假冒奢侈品鞋案54名嫌疑人被抓 19人被判处1年5个月至4年有期徒刑 罚金380万元 [6][7] - 浙江假冒始祖鸟案抓获42人 打掉12处窝点 19名主犯被判处7个月至3年4个月有期徒刑 罚金149.7万元 [10][11] - 多起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部分案件仍在侦查中 [3][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