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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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资本市场两项工具政策点评:稳市场工具再扩容,进一步推动增量资金入市
光大证券· 2026-11-03 09:19
行业投资评级 - 非银行金融行业评级为增持(维持)[1] 报告核心观点 - 2026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先后召开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座谈会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座谈会,政策进一步优化制度安排[3] - 互换便利方面提出进一步增加参与机构数量、适当降低互换费率、优化质押和操作模式,并将于次日开展第三次互换便利操作,互换期限1年(视情况展期)[6] -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由阶段性安排转为长期制度性安排,再贷款利率由1.25%降至1%,金融机构坚持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再贷款利率基础上合理加点并增加贷款投放[3][6] - 两项工具再扩容以及融资成本和操作模式的进一步优化,有助于打通非银机构流动性堵点、稳定市场预期、撬动更多增量资金流入股票市场[7] - 证监会提出下一步将继续优化相关支持性举措,包括拟优化护盘式回购、引导和鼓励已完成募集的主动ETF加快开展投资建仓、持续加大权益类基金产品供给和创新力度、支持基金管理人逆周期布局等[7] 两项工具创设背景与运作机制 - 2024年9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宣布一揽子增量金融政策,首次创设两项支持资本市场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与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4] - 互换便利面向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支持其以自有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份股、公募REITs、限售股、港股通等资产质押,从央行换入国债、央行票据等高等级流动性资产,再以换入券回购融资投入股票市场[4] - 互换便利参与主体以券商和基金公司为主,合计金额1050亿;2024年10月21日首次操作500亿元、中标费率20bp;2025年1月2日第二次操作金额扩大至550亿元、中标费率降至10bp;目前已多次展期,由28家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参与,合计金额达1050亿元[4] - 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面向上市公司及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由21家全国性银行发放贷款、央行按贷款本金100%提供再贷款支持,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2025年5月下调至1.5%,2026年初再下调至1.25%),息差空间最高50bp,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并开立专用证券账户[5] - 再贷款参与主体中国有大行占主导地位,截至2026年7月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五家银行合计投放金额占总投放规模比例超7成[5] - 截至目前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签约金额约4400亿元,累计发放量超2800亿元[5] 政策时间节点与额度演变 - 2024年9月24日创设两项工具:互换便利首期额度5000亿元;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商业银行对客发放贷款利率不超过2.25%[7] - 2024年10月18日两项工具启动操作:SFISF首批操作500亿元、20家证券基金公司获批、中标费率20bp;再贷款额度3000亿元由21家全国性银行发放[7] - 2024年12月31日SFISF启动二次招标,增选20家机构形成40家备选池(每次投标从40家中筛选20家左右)[7] - 2025年1月2日SFISF二次操作550亿元、中标费率由20bp降至10bp,限售股、港股通股票纳入质押品范围[7] - 2025年5月7日两项工具额度合并使用,合并总额度8000亿元,再贷款利率降至1.5%;再贷款鼓励信用放款,申请股票回购贷款需承担的最低自有资金比例由30%降到10%[7] - 2026年1月15日央行召开全国货币信贷工作会议,自2026年1月19日起再贷款利率降至1.25%[7] - 2026年7月9日再贷款累计放款1549.95亿元,参与超600家公司[7] - 2026年8月1日央行下半年工作会议定调"发挥好两项工具作用",明确继续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并适时调整货币政策工具[7] - 2026年11月2日座谈会:SFISF余额1050亿元,将适时开展新一批操作、增加机构数量、降低互换费率、优化质押和操作模式,目前有31家证券、基金公司申报第三次操作需求、申请额度超过1000亿元;再贷款签约约4400亿元、累计发放量超2800亿元,政策转为长期制度性安排、再贷款利率由1.25%降至1%[7] 两项工具核心要素对比 - 支持对象:互换便利面向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非银机构);再贷款面向上市公司及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不区分所有制,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8] - 操作机制:互换便利以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份股、公募REITs、限售股、港股通等质押,从央行换入国债、央票等高流动性资产,再自行回购融资;再贷款由银行向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发放专项贷款,央行提供再贷款支持[8] - 额度现状:2025年5月7日起两项额度合并使用,合计8000亿元[8] - 使用现状:截至2026年11月互换便利余额1050亿元,证监会已同意31家机构开展第三批操作、申请额度超1000亿元;再贷款签约金额约4400亿元、累计发放量超2800亿元[8] - 资金成本:互换便利中标费率首次20bp、第二次10bp,2026年11月会议明确将适时适当降低互换费率;再贷款利率首期1.75%、2025年5月调整至1.5%、2026年1月19日调整为1.25%、2026年11月降至1%,金融机构在再贷款利率基础上合理加点[8] - 资金用途:互换便利只能投向资本市场(股票、股票ETF投资与做市);再贷款专项用于回购、增持公司股票[8] - 期限:互换便利每次1年、可视情展期;再贷款最长3年(2025年前为1年),2026年11月政策定位由阶段性安排转为长期制度性安排[8] 增量资金与政策协同 - 第三次互换便利操作目前有31家证券、基金公司申报需求,申请额度超过1000亿元[6] - 根据财联社报道,某国有大行计划向中国国新和中国诚通各新增千亿级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额度,或将超过2024年该工具设立时该行向上述主体发放的首期额度[7] - 支持资本市场两项工具自推出以来,互换便利中标费率及再贷款利率逐步降低,充分发挥行业机构专业投资能力和带动效应,满足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融资需求,内在稳定机制作用逐步显现[7] - 证监会将引导推出更多权重指数公司、龙头科技股等具有较强市场影响的标志性案例,提高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覆盖率[6] - 多项政策形成合力,共同营造稳定的资本市场环境[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