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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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实施十年
大众日报· 2025-05-06 09:00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 - 山东自2015年3月首张不动产登记证发出后,逐步建立覆盖城乡、自然资源及所有不动产物权的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国土空间全覆盖[2] - 从分散登记(房产与土地分属不同机构)到统一归口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业务办理时间从数天压缩至十几分钟,材料从十几份纸质精简为"一表"办理[3] - "一网通办"平台上线后,84类登记类型实现网上办理,累计生成电子证照3900万份,提供查询服务2200万次,水电气热过户等业务实现协同办理[4] 便民服务优化 - 新建商品房项目通过全生命周期管理及电子监督系统,实现3331个项目"交房即办证",惠及159万户群众[5] - 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为140万户打通办证渠道,办理个人不动产登记证87万本,实现"应登尽登"[7] - 济南首创"带封过户"模式解决司法拍卖难题,日照采用"三级联审"化解农村宅基地继承难问题[6] 企业服务创新 - 工业标准厂房可分幢、分层登记并分别抵押,全省累计办理654笔分割转让登记业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8] - "带押过户"模式无需解押即可过户,德州案例中节省企业1.1亿元资金占用时间,青岛、枣庄建立法拍不动产协作机制[9] - 全省93%登记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50%业务1小时办结,服务覆盖1136个乡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