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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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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用人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8 21:24
云南省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集中申报操作流程 - 核心观点:文章详细说明了云南省用人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集中申报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及截止时间[2] -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2] - 用人单位需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办理[2] - 进入首页后点击【地方特色】进入社保费业务办理页面[2] - 根据单位职工实际情况,选择【月度缴费工资申报】或【月度缴费工资申报(分险种)】进行申报[2] - 自2026年1月起,缴费工资申报实现“一次申报、五险并用”,通常使用【月度缴费工资申报】按人员申报[5] - 仅在职工各险种间缴费工资不同的特殊情况下,才使用【月度缴费工资申报(分险种)】按险种申报[5] - 在【职工信息查询】模块勾选需申报数据行,点击“加入列表”加入调整列表[7] - 也可导出表格维护“新缴费工资”、“生效年月起”、“生效年月止”后,通过【调整列表】模块导入系统[8] - 在【调整列表】模块可修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勾选数据行点击“提交申报”[9] - 提交申报后可通过【调整记录查询】查看申报状态及明细[14] - 若申报的缴费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系统将提示申报失败,需重新申报[15] - 若申报的缴费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或低于下限,系统将自动按规定的上限或下限生成缴费基数计算应缴费额[16]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要点 - 核心观点:文章列举了需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类型、汇算时间、地点、计税依据及申报渠道[21] - 需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21] -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完成[22] - 申报地点为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23] -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需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23] - 计税依据为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24] -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若无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25] - 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25] -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其中一处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及相关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25] - 办理单一来源经营所得的年度汇算需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27] - 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需分别填写B表汇算后,选择一处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27] - 申报渠道包括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税App以及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税服务厅[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