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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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和已申报工资调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4 09:48
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流程 - 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启动 [1] - 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时,系统会自动带出已参保未申报缴费工资的职工信息,在【月缴费工资】栏填写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 [3] - 已申报工资的调整需进入客户端【缴费工资申报】下的【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通过【职工选取】添加需调整职工,在【月缴费工资】栏填写新基数后提交 [3]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修改操作 - 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可通过【办税】-【专项附加扣除】路径,选择查询年度和已填写的赡养老人记录进行【修改】 [9] - 修改赡养老人扣除时,可选择“赡养人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方式,并修改月扣除金额 [9] - 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标准扣除,在修改时于【是否独生子女】栏选择“独生子女”即可 [9] 社区服务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其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10] - 上述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10] -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11]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2]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 [12]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用人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8 21:24
云南省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集中申报操作流程 - 核心观点:文章详细说明了云南省用人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集中申报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及截止时间[2] -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2] - 用人单位需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办理[2] - 进入首页后点击【地方特色】进入社保费业务办理页面[2] - 根据单位职工实际情况,选择【月度缴费工资申报】或【月度缴费工资申报(分险种)】进行申报[2] - 自2026年1月起,缴费工资申报实现“一次申报、五险并用”,通常使用【月度缴费工资申报】按人员申报[5] - 仅在职工各险种间缴费工资不同的特殊情况下,才使用【月度缴费工资申报(分险种)】按险种申报[5] - 在【职工信息查询】模块勾选需申报数据行,点击“加入列表”加入调整列表[7] - 也可导出表格维护“新缴费工资”、“生效年月起”、“生效年月止”后,通过【调整列表】模块导入系统[8] - 在【调整列表】模块可修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勾选数据行点击“提交申报”[9] - 提交申报后可通过【调整记录查询】查看申报状态及明细[14] - 若申报的缴费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系统将提示申报失败,需重新申报[15] - 若申报的缴费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或低于下限,系统将自动按规定的上限或下限生成缴费基数计算应缴费额[16]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要点 - 核心观点:文章列举了需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类型、汇算时间、地点、计税依据及申报渠道[21] - 需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21] -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完成[22] - 申报地点为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23] -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需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23] - 计税依据为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24] -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若无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25] - 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25] -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其中一处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及相关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25] - 办理单一来源经营所得的年度汇算需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27] - 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需分别填写B表汇算后,选择一处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27] - 申报渠道包括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税App以及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税服务厅[28]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指引——机关单位申报操作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5 09:42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针对云南省机关单位的社保费缴费工资年度申报操作指引,旨在指导用户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并解释了相关的政策口径和常见问题 [4] 操作流程总结 - 云南省机关单位2026年度社保费缴费工资集中申报的截止时间为1月31日 [4] - 申报操作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完成,主要流程分为六步:登录客户端、进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添加职工数据、录入新缴费工资与生效年月、提交申报、查询申报结果 [5][6][7][13] - 缴费工资申报分为“按人员申报”和“按险种申报”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选择“按人员申报” [6] - 添加职工数据支持四种方式:单个导入、外部文件导入、导入模板下载、批量添加职工,职工人数较多时建议使用“批量添加职工” [6] - 提交申报后,系统会在20秒后自动显示结果,也可通过【申报记录】-【申报结果查询】手动查询 [13] 数据管理与分类功能 - 对于职工身份类别和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利用客户端【职工参保信息管理】模块建立分组,便于数据维护和更新 [9] - 例如,大型医院可根据在职人员、合同制用工人员的参保身份,设置“编内人员”、“编外人员”等分组 [10] - 分组管理支持批量导入功能,可通过下载模板、维护数据后导入文件的方式,快速完成人员分类 [11] 缴费工资政策口径 - 企业在职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年度社保缴费工资,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 [29] - 工资收入统计范围广泛,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凡国家统计局未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申报 [29] - 用人单位单位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9] - 企业在职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统一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即同一人员在同单位各险种缴费工资应一致 [31] - 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则根据各统筹区文件规定执行 [31] 工资总额与申报时间认定 - 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32] - 用人单位跨年支付职工上年度的绩效、奖金、任期激励等金额,按发放时间计入发放当年的工资总额,例如2025年1月发放属于2024年的奖金,应计入2025年工资总额 [32] 缴费基数上下限与最低工资标准 - 职工社保费缴费工资标准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申报工资低于此标准将无法成功申报 [15] - 若申报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或低于下限,系统在最终确认时将自动按照规定的上限或下限生成缴费基数来计算应缴费额 [16] - 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按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社平工资)的300%和60%核定 [35] - 在当年社平工资发布前,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并计算应缴费额;待新标准发布后,将根据申报工资和新上下限重新确定基数,并对差额部分进行结算和补缴 [35][36] - 申报的2026年度缴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4元/小时 [34]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指引——企业申报操作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8 22:19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核心功能与操作流程 - 文章核心观点是指导企业用户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完成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的集中申报与查询,并强调了“一次申报、五险并用”的新规,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31日 [4][7]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指引 - 企业需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在首页查阅“待办事项”并根据提示办理业务 [5] - 申报路径为:依次点击首页左侧【功能菜单】-【缴费工资申报】-【月度缴费工资申报】 [8] - 缴费工资申报分为“按职工申报”和“按险种申报”两种方式,企业必须选择“按人员申报”,若误选“按险种申报”系统会提示不支持 [9] - 添加职工数据有四种方式:单个导入、外部文件导入、导入模板下载、批量添加职工,职工人数较多时建议使用“批量添加职工” [10] - 在“批量添加职工”弹窗中,支持按单位编号、分组、是否停保以及是否未申报工资等条件筛选添加职工 [11] - 添加数据后,需据实填报每位职工的“新缴费工资”和“生效年月起止”,确认无误后勾选数据行并点击“提交申报” [12] - 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在20秒后自动显示申报结果,用户也可通过【申报记录】-【申报结果查询】手动查询 [14] 申报规则与系统处理机制 - 自2026年1月起,企业缴费工资申报实现“一次申报、五险并用”,企业按人申报缴费工资,无需再分险种拆分申报 [7] - 若申报的缴费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系统将弹出提示并导致申报失败,例如蒙自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 [15] - 若申报的缴费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或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系统在最终确认时会自动按照规定的上限或下限生成缴费基数来计算应缴费额 [16] 职工缴费工资查询操作 - 查询职工缴费工资需打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并点击【下一步】 [25] - 确认单位信息后,再次点击【下一步】 [25] - 输入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密码并点击【确定】,申报密码初始化规则为任一单位编号后6位,不足则末位补0 [26] - 成功登录后,进入职工缴费工资查询界面,即可显示职工的缴费工资明细 [27] - 如需查询指定职工,可在姓名、身份信息及有效期起(止)栏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 [27]
用人单位看过来,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指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2 23:08
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 2025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938元/月,下限为4588元/月 [1]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由各统筹区自行确定 [1] - 税务机关将根据新公布的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开展基数调整补差工作,用人单位需及时完成补缴 [1] 社保费申报缴纳流程 -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月度缴费工资并缴纳社保费 [2] - 若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与上月相比无变化,无需重新进行月度缴费工资申报,可直接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缴费 [2] - 逾期申报、缴费将影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 [2]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步骤 - 首次登录需在【职工参保信息管理】中点击“本月更新数据”按钮,全量更新职工信息后再进行工资申报 [2] - 办理职工参保、停保后,可在【职工参保信息管理】中查看信息同步情况,待人员增减成功后再进行工资申报 [2] - 企业选择“按人员申报”方式,机关事业单位选择“按险种申报”方式 [4] - “按人员申报”支持添加职工信息后,单个或批量修改新缴费工资,可按比率或按固定金额调整 [6][7] - “按险种申报”可对每个险种单独录入工资金额,添加职工信息方式与“按人员申报”一致 [8] - 进入【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界面,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并可在【申报记录】中查询状态 [9] - 进入【费款缴纳】—【缴费】界面,勾选应缴纳费款后输入申报密码,支持“三方协议缴费”或“银行端凭证缴费” [11][16] 发票作废与红冲处理 - 开具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需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后作废 [17] - 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符合条件可作废处理,需在各联次注明“作废”字样并全联次留存 [18][19] - 作废条件包括收到退回发票联时间未超过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不符 [20][21] - 开具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等情形需开具红字发票,应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红冲”字样 [21] - 电子发票、机动车发票和成品油专用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21]
用人单位看过来,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指引:①电子税务局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30 23:09
2025年度四川省社会保险缴费政策 - 2025年度四川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938元/月,下限为4588元/月 [3]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由各统筹区自行确定 [3] - 税务机关将根据新公布的缴费基数开展基数调整补差工作,需补缴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完成补缴 [3] 社保费申报缴纳流程 -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月度缴费工资并缴纳社保费,若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无变化则无需重新申报 [4] - 逾期申报和缴费将影响企业的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 [4] - 申报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或到办税服务厅等线下窗口办理 [4] 电子税务局操作步骤 - 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工资申报选择“按人员申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选择“按险种申报” [5] - “按人员申报”支持通过外部文件导入、添加指定或全部正常缴费职工等多种方式添加职工信息 [6][7][8][9] - 调整新缴费工资时需手动填写并提交申报,只支持单个调整不支持批量调整 [11] - “按险种申报”允许对每个险种单独录入工资金额,支持单个或批量修改职工信息 [12] - 申报成功后需在单位社保费申报界面确认信息并提交,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缴费页面 [13] “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 - “六税两费”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19] - 优惠税种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9][20] -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享受优惠时段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2][23] - 新设立企业在首次汇算清缴前若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条件,可享受优惠 [25]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自生效之日起不再享受优惠,但转换前所属期仍可享受 [27][28] - “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可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计算基数为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30] 旅游服务相关税务规定 - 旅游服务是指为旅游者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33] -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35][36] - 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举办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也免征增值税 [36] - 为旅客办理退票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发票 [37] - 旅行社计算销售额时,向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等费用可从全部价款中扣除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