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充电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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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14 22:2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华力特工业园第1栋301,法定代表人为柏建国,注册资本为3,150.00万元 [2] - 公司前身为深圳市优优绿能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初始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由柏建国和邓礼宽各出资250.00万元,各占50%股权 [2] - 公司经历多次增资和股权变更,截至最近一次记录,注册资本增至3,150.00万元,股东包括柏建国(持股25.74%)、邓礼宽(持股25.74%)、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68%)、ABB E-mobility AG(持股7.80%)等机构及个人投资者 [4][5] 业务性质与主要经营活动 - 公司主要从事充电桩充电模块、充电监控及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5] - 主要产品为15KW、20KW、30KW和40KW充电模块,主要应用于直流充电桩、充电柜等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设备 [5]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 [5] - 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5] - 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 [5]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收入确认政策根据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政策参见附注 [5] - 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营业周期为12个月 [5] -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记账本位币 [5] - 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5][16][18] - 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6] -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为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43] - 研发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予以资本化 [47]
优优绿能: 公司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2025年1月-3月)
证券之星· 2025-05-14 22:1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于2022年4月20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50007413E 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华力特工业园第1栋301 法定代表人柏建国 注册资本3150万元[2] - 公司前身为深圳市优优绿能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5年8月 设立时注册资本500万元 全部为货币出资 由柏建国和邓礼宽共同出资 各持股50%[2] - 公司历经多次增资和股权变更 包括2019年引入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星耀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引入万帮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ABB Switzerland Limited等战略投资者 2022年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增至3000万元 2022年5月新增注册资本150万元 由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注册资本达3150万元[2][3][4][5] 股东结构演变 - 2015年设立时股东为柏建国(出资额250万元 持股50%)和邓礼宽(出资额250万元 持股50%)[2] - 2019年4月增资后股东包括柏建国(出资额250万元 持股39.06%)、邓礼宽(出资额250万元 持股39.06%)、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40万元 持股21.88%)[2] - 2019年4月再次增资后股东包括柏建国(出资额250万元 持股38.24%)、邓礼宽(出资额250万元 持股38.24%)、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40万元 持股21.42%)、深圳市星耀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3.7283万元 持股2.10%)[2] - 2019年4月后续增资引入万帮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58.1093万元 持股8%)、何优(出资额7.2636万元 持股1%)、郑隽一(出资额7.2636万元 持股1%) 其他股东持股比例相应稀释[2] - 2020年1月增资150.50万元 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认缴 增资后柏建国和邓礼宽持股比例均为34.42% 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9.27% 万帮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2] - 2020年6月引入ABB Switzerland Limited(出资额177.9818万元 持股7.80%)和深圳南山阿斯特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95.8364万元 持股4.20%) 其他股东持股比例相应调整[3] - 2021年股权转让中万帮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股份给深圳前海天同创业投资管理合作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微禾致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各受让1.39%[3] - 2022年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股东包括柏建国(持股27.03%)、邓礼宽(持股27.03%)、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41%)、ABB E-mobility AG(持股7.80%)等[4] - 2022年5月增资后股东包括柏建国(持股25.74%)、邓礼宽(持股25.74%)、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68%)、ABB E-mobility AG(持股7.80%)、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39%)等[5] 业务及产品 - 公司主要从事充电桩充电模块、充电监控及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及销售[5] - 主要产品为15KW、20KW、30KW和40KW充电模块 主要应用于直流充电桩、充电柜等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设备[5]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5] - 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财务信息[5] - 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5]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6][17] - 金融资产减值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等[22][23] - 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35][36] - 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38][39] -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初始计量 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43] - 研发支出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在满足特定条件时资本化[47][48] - 资产减值测试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 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每年进行减值测试[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