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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8起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新华社· 2026-01-31 18:55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8起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旨在以案释法 警示经营者不得以技术外衣掩盖违法事实 必须严守法律底线 共同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 [1] - 2025年 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932件 罚没金额7152.94万元 [5]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商誉 - 成都佐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言论抹黑某宠物店 并推广自家猫舍业务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万元 [1] - 连云港创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他人采取P图 虚假对比等手段捏造侵权内容 编造虚假鉴定报告 在电商平台向23家同行业竞争者店铺发起27条恶意投诉 导致相关店铺受到平台多项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2] 组织虚假营销进行不实宣传 - 空间智慧装饰装修(北京)有限公司为扩大店铺影响力 吸引客源 开展不实达人探店笔记活动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2] 利用技术手段破坏平台数据与生态 - 中山绿信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销售“点点蚁”软件 未获许可抓取平台用户公开数据并执行自动关注 点赞等34项自动化操作 严重扰乱网络服务生态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处罚款100万元 [3] -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嘉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销售“替换卡特效”等软件技术 通过修改视频文件帮助用户绕过平台审核 骗取流量推送 干扰平台正常运行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5万元 [3] - 九江银美科技有限公司售卖“数据搬家”软件 未经授权抓取转移某电商平台商品信息数据 供买家批量复制搬运 导致平台流量与商业机会被分流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万元 [4] 通过刷单虚构交易提升排名 - 厦门市天顶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爆单侠”网站 为两家东南亚跨境电商平台商户提供刷单服务 每单佣金8元 额外服务收费0.5元至1元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3] 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商业混淆 - 上海造艺企业管理中心在园区内自行架构“宽带池” 将共享宽带以基础运营商独立宽带名义进行销售 未告知企业实质 并参照独立宽带资费标准收费 使企业产生混淆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4][5]
去年我国查办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932件,典型案例公布→
新浪财经· 2026-01-31 12:02
案件一:新乡市红旗区嘉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竞争案 - 公司开发并销售“替换卡特效”、“内录卡特效”等软件,通过修改视频文件帮助用户绕过平台审核,骗取流量推送 [1] - 该行为干扰平台正常运行,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并加大了平台审核难度与成本 [1] -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5万元 [1] 案件二:厦门市天顶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虚假交易案 - 公司运营“爆单侠”网站,为东南亚跨境电商平台商户提供刷单服务,每单收取8元佣金,附加服务收费0.5元至1元 [1] - 该行为通过虚构交易提升商户搜索排名和竞争力,误导消费者并损害其他经营者权益 [1] -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1] 案件三:九江银美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数据爬取案 - 公司自2022年起销售“数据搬家”软件,教授用户绕过电商平台技术保护,未经授权抓取商品信息数据(如图片、描述、价格) [1] - 该软件提供“一键复制宝贝”、“多个平台搬家”功能,导致平台流量与商业机会被分流,损害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权益 [1] -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万元 [1] 案件四:成都佐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业诋毁案 - 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关于竞争对手的虚假及误导性信息,如指控“黑心猫舍”、“近亲繁殖”、“证书作假”等,并推广自身业务 [1][2] - 公司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佐证其言论,对竞争对手的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造成负面影响 [2] -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5万元 [2] 案件五:连云港创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案 - 公司为应对低价竞争,委托他人采取P图、虚假对比等手段捏造侵权内容,编造虚假《鉴定报告》 [2] - 利用虚假报告在电商平台发起27条恶意投诉,涉及23家店铺,导致相关店铺遭受商品删除、账户冻结、店铺屏蔽等处罚 [2] -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2] 案件六:上海造艺企业管理中心商业混淆案 - 公司在某园区申请11条宽带线路后,自行架构“宽带池”分网,以基础运营商独立宽带名义进行销售 [2] - 推销时未告知企业实质为“共享宽带”,并按独立宽带资费标准收费,使企业产生混淆,实际使用低速高费用服务 [2] -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2] 案件七:空间智慧装饰装修(北京)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 公司为扩大店铺影响力,支付费用参与点评平台达人探店活动,并指示达人“尽量不要到店拍摄”,使用提供的图文资料 [2][3] - 在店铺装修期间共开展3次不实达人探店笔记活动以吸引客源 [3] -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