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侧容量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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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电侧容量补偿落地:2026年按165元/千瓦·年执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6 20:51
国家及青海省发电侧容量电价新规核心内容 - 2026年初国家层面发布新规 明确将有序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 对机组可靠容量根据顶峰能力进行统一补偿[1] - 青海省积极响应并发布地方征求意见稿 成为较早落实国家政策的地区之一[1][5] 青海省容量电价机制设计要点 - 初期实行统一的容量补偿标准 2026年定为165元/(千瓦·年)[3] - 后期补偿标准将根据回收边际机组固定成本等因素 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调整确定[3] - 机组最终获得的容量电费由有效容量、容量供需系数及补偿标准共同决定 并非简单按装机计算[3] - 采用“统一标准+差异化有效容量认定”制度 有效容量认定方式因电源特性(出力稳定性、可用率等)不同而存在关键差异[3] - 该机制设计旨在降低制度复杂度 同时使补偿贴近各类电源对系统可靠性的实际贡献 引导高可用性、高顶峰能力电源发展[4] 定价水平考量与地区比较 - 165元/(千瓦·年)的定价旨在平衡鼓励投资与社会成本分摊 是各方诉求间的合理平衡点[4] - 其他省份如甘肃已先行出台类似政策 其2026年可靠容量补偿标准暂定为每年每千瓦330元[5] 政策背景与演进 - 地方探索是对中央政策导向的主动落实和细化实践 2023年国家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已为地方探索预留空间[6] - 2025年《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进一步要求各地探索构建发电机组可靠容量评估体系[6] - 部分省份的先行先试为国家2026年进一步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积累了经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