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一广场3号门停车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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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02 22:28
董事会会议基本情况 -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3人现场出席,4人通讯出席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有关人员 [1] 项目审议与表决情况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天一广场3号门停车场改造项目的议案》 [2] -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投资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 项目概述与投资主体 - 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2] - 项目旨在通过新建智能立体停车楼,缓解区域停车矛盾,改善交通可达性与消费环境 [2] - 天一广场是广场公司的核心商业地产 [2] 项目具体细节与规模 - 项目名称是宁波天一广场3号门停车场改造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天一广场内部 [3] - 项目总投资预计为4983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 - 项目用地面积约为4400平方米,立体停车楼计容建筑面积约5607平方米,共设置412个机动车位 [3] 项目建设与回报周期 - 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预计2026年11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3] - 项目预计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前)为15.12年 [3] 项目目的与影响 - 项目实施后将改善停车条件和出行体验,增强天一广场及周边商业的集聚效应 [3] - 项目将带动餐饮、零售、文旅等行业的消费增长 [3] - 项目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